绵阳工商局,你不能永远耍流氓(一) 绵阳高新区工商局从2006年到2011年六年间,一而再,再而三地伙同不法商人将我的公司(绵阳吉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份进行非法的变更,股权变更的目的无非是对吉川公司资产的无耻占有。在同一个工商登记部门,对同一家公司股权进行连续三次非法变更,走遍全中国也可能只有绵阳工商局有这样的技术和胆量。可惜的是,其非法行径又被人民法院连续三次毫不犹豫的判决撤销,法律的正义之剑果断斩断了强盗的黑手,使其邪恶目的到今天也未能最终达到。 然而,法院正义的判决依然未能阻止绵阳市工商局的流氓行为,2012年12月3日绵阳高新区法院《(2011)绵高新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2011年5月4日作出的对绵阳吉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变更登记”。2013年2月16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绵行中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从终审判决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32个月,无论我们是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还是反映到市人大到高新区开会督促,还是我们自己到市工商局局长杨纯忠办公室天天守候,堂堂绵阳市工商局局长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嬉皮笑脸的反复强调“我们正在执行中”,我问他,“杨局长,两年多都过去了,你们到底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执行完”,他回答说“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衙门,我算是见识了无赖和无耻。 期间他们也不是全无动静,2014年9月24日高新区工商局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4月7日又被中级法院依法驳回。此案利益相关人没有提出再审申请,倒是貌似与此利益全无关系的工商局展示出了争夺公司利益的极大热情,其实这种热情从2006年起就已经开始表露无遗。 履行法院判决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而履行行政判决当然更是行政部门的法定义务。绵阳市高新区工商局及现在的绵阳市工商局可以暴力抗法近三年时间,也不知道是谁给予的他们这种权力。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面对人大、政府及当事人的种种责问,工商局居然可以厚颜无耻的回答“正在执行中”,而这一“正在”却是差不多三年,这样的回答需要多厚的脸皮才可能说得出来。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像一柄宝剑高悬在绵阳市工商局的头顶,没有不折不扣的履行判决,这柄宝剑就绝对不会消失。作为事件的受害者和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我不禁要问绵阳市工商局,你们真的想永远这样耍流氓吗? 甘愿蒙受压力而不履行法院判决,这里面当然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绵阳吉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邹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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