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中学关于对“谁给的胆子,敢克扣老师工资????”一贴的回复
尊敬的“朱颜空瘦”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校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发的“谁给的胆子,敢克扣老师工资????”一贴,我校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部门经详细调查了解并结合我校实际操作情况,现作如下回复:
一、实施依据
我校教职工工资的个人缴费单位代扣代缴工作是严格按照《关于平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发放及个人缴费单位代扣代缴操作的说明》进行计算的。
二、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10%)、津贴补贴(93工改保留津贴、教贴)、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
三、缴费基数
在职人员月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以2014年9月应发工资总数(调资前)乘以9(个月),加上2014年10月应发工资总数(调资后)乘以3(个月)之和,再除以12(个月),作为月缴费基数。
四、缴费标准
个人养老保险金按缴费基数的8%代扣代缴,个人职业年金按缴费基数的4%代扣代缴,个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的2%代扣代缴,个人失业保险按缴费基数的0.5%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按缴费基数的12%代扣代缴。若还有不清楚的教职工,请到我校总务处当面咨询核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
1、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财政局文件(平人社发【2015】120号)
2、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财政局联合文件指标解释
3、《关于平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发放及个人缴费单位代扣代缴操作的说明》
四川省平昌中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