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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243|评论: 11

[群众呼声] 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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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讨要说法,就撞上了冲突。打伤好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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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麻友都全部失哑??????

只想问,无论肇事者,指使者,受伤者,宪法(法律)仅限中国,那一条适合武力(暴力)对付手无寸铁人民群众?
而指使者事后是否该问责,该追究刑事责任,这应该由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公平正义永远属于人民群众。

发表于 2015-12-1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恐怖了

发表于 2015-12-1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指挥者,指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特警打自己同胞兄弟姐妹?
而人民政府应该拿出法律文件条款向广大群众公开宣传,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武力制服欧打人民群众,以免杜绝以后有更多上访者在政府门口申讨,以及无辜挨打,,,,,。
对于市区堰塘坝无证违法菜市场官黑勾结,贼喊捉贼。,大家可以看小三发帖,不再此重复,到底是邪不压正,还是正不压邪,人民政局,群众去现场实地了解。

发表于 2015-12-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发帖(事件)顶帖,回帖,从不争对任何人而发生偏激,就事论是才是根本与作风,对于相互奉承,歌舞升平,丑陋神帖小三就是要扒开看看真实,人故然活着躯壳还不如去死去。。。。

发表于 2015-12-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发帖(事件)顶帖,回帖,从不争对任何人而发生偏激,就事论是才是根本与作风,对于相互奉承,歌舞升平,丑陋神帖小三就是要扒开看看真实,人故然活着躯壳还不如去死去。。。。
发表于 2015-12-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

发表于 2015-12-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发帖(事件)顶帖,回帖,从不争对任何人而发生偏激,就事论是才是根本与作风,对于相互奉承,歌舞升平,丑陋神帖小三就是要扒开看看真实,人故然活着躯壳还不如去死去。。。。

发表于 2015-12-10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敢动用武力么?当然是特警充当打手,呵呵

发表于 2015-12-1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者就不要干吼,但可以呐喊,还是依靠自己去完成后续之事,是男人就得不顾虑一切,即使早死。。。冤有头债有主,楼主是不是?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238条247条248条289条292条333条之规定肇事者可以接受法律审判。

发表于 2015-12-1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者就不要干吼,但可以呐喊,还是依靠自己去完成后续之事,是男人就得不顾虑一切,即使早死。。。冤有头债有主,楼主是不是?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238条247条248条289条292条333条之规定肇事者可以接受法律审判。

发表于 2015-12-1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者就不要干吼,但可以呐喊,还是依靠自己去完成后续之事,是男人就得不顾虑一切,即使早死。。。冤有头债有主,楼主是不是?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238条247条248条289条292条333条之规定肇事者可以接受法律审判。

发表于 2016-2-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一 发表于 2015-12-10 16:34
小三发帖(事件)顶帖,回帖,从不争对任何人而发生偏激,就事论是才是根本与作风,对于相互奉承,歌舞升平, ...

你这个女人为什么不敢说那个秃头的电话号码和车牌号码???你以为你是阳正义感的人吗?先管好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的事情吧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2-1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厚道,嘴里要文明  出口成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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