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南部籍农民工在成都市润年家私责任公司(邛崃市羊安镇工业园区)上班工作时造成该农民工右中环指和右手中指部位骨折,受伤后该公司把伤者先后送到了邛崃市红十字医院和成都市现代医院治疗好转,于2015年5月28日出院。在此期间的医疗等费用该公司已报销。2015年11月2日该公司送伤者去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工伤,其鉴定费用也是由该公司支付。笔者认为,该公司以人为本,依法办事作的好。但此后该公司对农民工所受八级伤残应享受的工伤待遇迟迟不落实,经双方多次协商,该公司只同意一次性给付赔偿金人民币七万元,该方案理所当然的遭到了伤者的拒绝,该公司要伤者依法办事,万般无奈,伤者只好到邛崃市劳动人事仲裁委请求工伤认定,表填后找该公司签字盖章,但该公司予以拒绝,无奈,伤者又去工业园区找管委会,当管委会领导去该公司时,该公司又谎称公章要换,下周再说,以此百般推托,致使把伤者困在邛崃,事不解决,告状有门无法进。
笔者发此贴的目的就是希望邛崃市人民政府责成劳动监察大队对此事予以过问过问,以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呼吁有关机关积极作为,支持劳动者合法、合理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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