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中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突出“四化”建设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高。 一是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完善领导协调管理机制,积极构建由区委政法委、综治委牵头、司法行政为主、职能部门参与、联合联动调处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纠纷预警机制,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及早发现、主动预防、有效调处,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督查指导机制,定期对人民调解文书档案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人民调解文书档案规范化建设,达成书面协议的人民调解案件基本做到了一案一卷,按序装订,立案存档。 二是推进调解组织“网络化”。不断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延伸,在继续充实健全街道、乡镇等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积极发展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务报酬、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所有矛盾纠纷易发的行业和人群集中的区域,并建立相应领域的专家库,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提供法律保障等专业支持,真正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各个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全覆盖。 三是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为加大基层调解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共组织人民调解员区级集中培训11次,各乡镇培训17次,邀请专家授课3次,并开展第三届人民调解演讲比赛及人民调解“一帮一结对帮扶”工作,做好调解技能技巧的交流以及传帮带工作,促进我区人民调解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是推进调解服务“全面化”。强化专项治理,服务发展大局,围绕节假日、春耕生产、两会、抗日胜利70周年等敏感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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