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有得到一分奖金,文件上却还要说是事业人员年底拿绩效等同于目标奖,纯粹在fp。事业人员年底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怎么可能和目标奖是一回事?年底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那是工资的一部分,某些制定政策的人看倒奖励两个字就想给算成奖金了?说个简单道理,哪天要是说目标奖的发放属违规取消了,可不可能把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也取了?目标奖明明考核的是单位,是根据单位的考核得分来算奖金,又不是针对个人的考核,结果发钱却只有公务员的了,这叫什么公平?行政单位中的事业编人员和公务员一样执行的完全是行政单位预算管理,没有一分其它收入,而其他纯事业单位有收入(比如医院),执行的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职工多少还可以发点奖金之类的。所以行政单位中的事业编制人员是最惨的,比不上教师医生的收入不说,同一单位又还要低人一等!!!最重要的是公务员些还觉得好像我们年底也发了几大千比他们少不了多少,真是胡扯!完全是鱼目混珠,混淆概念,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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