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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群众呼声] 没天理!成都小伙抓贼,被砍了7刀,难评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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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3
我觉得也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3
必须算见义勇为,说不算的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叫他们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4
应该算见义勇为,现在这样的人太少了,再不弄个点型,今后哪还会出手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5
这要是都不算的话,那我觉得将严重失去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7
当然算了,社会就是需要这样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7
社会没人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7
“排他性”那要是小偷偷车的车主没有能力与小偷对抗呢!比如老人,妇女,是不是就任意小偷继续呢?再说了,当车子发出警报时为何就他听见了呢?这就能说明他平时抓过小偷,见义勇为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只能说国家政府机构人员,没有正义感,也不善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小偷犯事虽然小,但是容易坏了失主的大事要求小偷重罚,只有中国的法律垃圾,小事都容忍,小罚,只是犯法像杀人犯一样处置,看谁还敢触碰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这种行为不算见义勇为的话,那么见义勇为的定义才真的具有排他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不好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必须算,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只想说,人民警察在睡觉……这年头贼还打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多管闲事。就问你一句如果当时没有掏你的电池你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吗,我就不信你不怕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8
这社会不谈钱什么都好说,一谈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9
兵哥哥,好样的。贼娃子就是该抓,不要让其猖獗!不管是为了谁,与恶势力斗争就应该奖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09
日你妈这样搞以后哪个还敢见义勇为,,,老子以后见义勇为,先考虑下是不是发生自己边上,自己边上肯定多半和自己有关。。。蒽,不管,,没发生在自己身边,蒽,,太远了,管不到哪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10
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10
本来就是见义勇为,现在要找这样的小伙真的不多,大家都是命者保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8 10:10
我是四川宜宾人,兄弟,你真是我们四川人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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