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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论坛] 轻信“代取公积金”小 手续造假 5000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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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轻信“代取公积金”小 手续造假 5000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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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都真武镇陈先生赶到江苏油田公安分局真武油田派出所报警称,因为轻信街头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他被骗5000元。目前,油田警方已经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看到楼道小广告
男子心动想取出公积金
陈先生是江都真武镇油田试采厂的一名职工,离婚后手头有些拮据。本月初的一天,他下班回家时,看到楼道内贴着一张小广告,上面说可以代取公积金。想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内有10万多元,他有些心动。
“不买房,我根本动用不了这些钱,如果可以把这些钱取出来买辆车的话,那是再好不过了。”陈先生按照小广告上的号码与对方联系。对方表示,只要按照他的方法做,绝对可以取出公积金。“对方自称是房产中介,可以帮助我制作一套买房手续,之后就可以取出公积金,但要收取5000元的手续费。”陈先生向警方回忆道,为了进一步取得他的信任,对方表示如果取不出来,将会全额退款。于是,陈先生决定试一试。
假买房手续被识破
5000元打水漂后悔不及
按照对方的要求,陈先生将身份证、地址信息等资料全部交给对方。几天之后,他收到了对方的快递,里面有房产证、购房完税发票等相关证件,见到对方的买房手续办得如此逼真,陈先生便给对方的账户汇去了5000元。
随后,陈先生带着这些材料赶到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没想到几天后,他接到了公积金中心的电话,告知他审核时被查出材料作假,要他前来说明情况。陈先生立即拨打小广告上的号码,但此时已经无法接通,于是赶到真武油田派出所报警。
伪造材料骗取公积金
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有很严格的要求,如今很多房产中介都自称能代取公积金,他们往往利用与开发商的关系,伪造实际并不存在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契约、税务凭证等材料。这些材料虽然能以假乱真,就算一时之间没有被识别,但市民不能心存侥幸,一旦被发现后,不但要追回取出的公积金,还将计入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代取公积金小广告上所称的100%成功的承诺,工作人员表示更是属于无稽之谈。“现在审查的要求和力度都十分严格,建议市民不要相信小广告的说法,也不要尝试骗提公积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
哪些情形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按照规定,以下情形免费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917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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