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规明纪才能更好守规守纪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去除了原来条例中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70多条内容,凡国家法律已经规定的就不再重复规定,设专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从而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同时梳理整合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类,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 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这些法规就是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立党基石,也是每名党员自入党之日起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只有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党的执政根基。 明规明纪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必须精学致研、了然于胸,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学习研究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可浅尝辄止,必须深学精研;也不会一蹴而就,必须常学常悟。惟其如此,才能使其内化于心、融化于血,养成思想上的高度自觉。 守规守纪是党员干部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必须心存敬畏、常怀戒惧,使自己成为模范守规矩的人。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坚守住“六项纪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政治底线,始终做到不违纪、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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