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后,全国各地按照中共中央把《准则》《条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要求,掀起了学习《准则》《条例》热潮。党员干部做到严以律己,本质在于正确对待个人私欲与党性原则,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最终目标在于敢于担当、不辱使命。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熟悉和掌握党规、党纪,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清醒人。
要严以律己,要心存敬畏,不能突破。坚持用心谋事、踏实干事、尽力成事,做到心态平实、措施切实、工作扎实、效果真实,真正把工作实效体现在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上,体现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上,以履职尽责为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务实人。
清政廉洁是对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要求,也是合格党员干部的一种境界。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公职公仆、职责是公务公平、维护的是公益公利,坚持在善恶面前选择正义,在抉择面前选择真理,在贫富面前选择清廉,在风浪面前选择坚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清政廉洁为镜,做守纪讲规矩的干净人。
《准则》和《条例》明确党员干部党员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党员干部守规守纪明确了方向,要求学党内法规,守住党员底线。明规明纪才能更好守规守纪,要求干部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找差距、查风险、做改进,要坚持好做人的底线,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规守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本着实干原则,坚持为服务群众、促进社会经济进步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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