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本人在广达虹景花园楼盘(四完小路口)购买了一套住房,房管局备案合同上于2015年5月31日交房,到现在一直没按期交房,最近听说可先拿钥匙进行装修,本人就去了,但问题来了,开发商让先缴纳物管费才能交钥匙,个人去协商,开发商理都不理,回来后我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
1.合同上已写明了逾期交房按房价万分之一每天付违约金,我算了一下,比如房价30万,万分之一是30元,一个月900块,现在已经快7个月了,交房时间开发商还没能定,算一下也有六七千.
2.开发商物管费强加在交房拿钥匙程序里,属违规行为,具体可以自己百度有很多案例,并有胜诉案例,最主要是交了物管费就可以认定你对购买的住房默认验收合格,如果出现房屋问题,开发商可以不认账,
本人今天太气愤了,本来房子逾期我不打算追究违约的,结果拿钥匙,开发商还觉得我欠了他的,不交就不给钥匙,所以我打算走法律程序维权,估计跟我遭遇一样的业主还有吧,所以今天发此贴想找找有没人愿意一起,可以联系,加我qq46056073你们不愿意维权也没关系,我反正要跟开发商死磕,太把老百姓不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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