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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关爱孤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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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寄养,有别于收养,是一种并不建立正式亲子关系的养育方式。虽然监护权归民政部门,组建的仅是“模拟家庭”,但寄养儿童与寄养家庭之间,往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为千千万万孩子带来温暖的寄养制度,如今面临着政策调整:民政部日前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即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网 )
家庭对于儿童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当孩子的父母去世或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时,这样的孤疾儿童的际遇往往十分悲惨,特别是流浪乞讨的儿童,他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即使勉强生存下来受到的生理伤害与心理伤害往往十分严重,性格存在很多问题,将来长大后融入社会也非常困难。
孤残儿童应该由国家出面抚养,但是在2008年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研究》中提出:“全国需要由国家抚养的孤残儿童428万人,而各类福利机构能够提供的床位只有3.15万张,仅能够满足需求量的0.7%。”说明针对孤残儿童的福利机构远远不够。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维护孤残儿童的利益,如1999年实施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2003年制定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等,在对孤残儿童的认定上也逐渐扩大了范围,更加为他们着想,以孤残儿童的福利为本位。
  要关爱孤残儿童首先需要在较大范围内营造这种浓厚氛围,而家庭寄养模式仅在部分地方进行,缺乏广泛的覆盖面,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政府和我们一起长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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