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839|评论: 4

民政部表彰春苗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政部全文链接:http://xxgk.mca.gov.cn/newgips/contentSearch?id=68674        

     根据民政部民发〔2015〕232号 号文《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宜宾市春苗公益助学中心获得2015年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成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我们知道获得这项荣誉来之不易,荣誉中倾注着春苗志愿者们的汗水和艰辛付出,满载着着爱心朋友们对西部贫困儿童的帮助和关心,包含着大山中贫困学生的梦想。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春苗作为全国社会组织的一员,和所有的先进社会组织一起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流、夯实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的先进社会组织。在表彰中提到的特点: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作用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是我们春苗必须保持的根本,今后将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能力、诚信自律,自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组织发展道路。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棒啊,春苗在我们大宜宾!

发表于 2016-2-14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4_105:}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发的图片有些可以看见 有些不能看见啊?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静静 发表于 2016-2-5 11:14
好棒啊,春苗在我们大宜宾!

宜宾人民的公益组织获得全国表彰的荣誉,真的离不开很多很多志愿者的支持,特别是一线工作的村干,团干。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