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严把“三道关” 调动群众积极性
与2014年老旧院落改造不同的是,今年,市中区将工作的实施主体由住建部门变为了各街道。让街道作为工程的业主,更能了解群众所想所需,充分体现出群众的意愿,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在改造前,市中区严把“三道关”——
“入口关”。拟整治的院落必须在2013年已摸排确定的576个老旧院落中选择;拟整治的院落必须是群众积极性高的;必须坚持“先自治后整治”的原则,要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
“程序关”。拟整治院落的选择必须经各院落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审核;施工图纸必须经过院落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审核后才能正式实施。
“技术关”。在工程质量管理、增量工程审批、竣工验收的环节中,在监理公司、甲方代表的基础上,增加院落业主委员会审核这一程序,不仅对工程质量多了一层保障,也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