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充占道停车收费相关问题的回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强规范停车秩序管理,针对我县目前专业停车场比较缺乏,市民停放车辆难、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等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我县城区采取在城市街道划定临时停车位,实行有偿停放的方式占道临时停车。停车位划定由交警、城管、公管等部门根据街道情况科学划定。 一、关于停车位经营权拍卖:停车位划定后交由县国资委对车位数量、停放流量等进行审核后委托四川省南充市华盛拍卖公司在《南充晚报》发布西充县停车经营权拍卖公告,并于2015年9月22日在县财政局公开拍卖,最终由绵阳市三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全部上缴财政,公司凭资金入库回单与县城管执法局签订经营合同。 二、关于停车管理和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市民停车按照朝向一致、整齐规范的原则,由收费员协助或引导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中;收费标准按西发改(2012)41号文件(已公示)执行,收费期限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9日。具了解,在28日前,公司仅安排收费员进行车辆停放指挥、宣传等岗前培训工作。 三、关于收费员管理:我们已要求公司加强收费员管理,要求收费员必须文明服务、着收费员服装、出具发票、挂工作牌上岗。对于个别收费员收取停车费的违规行为,县城管执法局已责成收费公司加强管理,对查实的收费员必须取消收费资格。目前各路段均已设置收费公示牌,市民停车可按照公示内容,20分钟内、晚10点后均免交停车费。 感谢网友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同时恳请市民对我县停车收费及收费员的监督。 西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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