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1380元但是川润公司按照70%发放拿到手上只有480元,如此收入职工无法生存,同时请问这70%的标准是参照那一城市标准?按照那一条劳动条规?
2.安置费证上的不待岗,不下岗,如今公司让职工待岗下岗,属公司违反安置协议,既然公司违反安置协议,请问我们的安置证是否合法有效?
3.全员减效,降低养老保险从150%降低至60%维持了几十年的缴费方式为何企业单方面改变?同时保险按照收入高低缴费的方式打破公司多年的缴费平衡,领导的收入高,保险缴纳可以维持不变而职工的收入低保险缴纳大幅降低,完全不符合同工同酬,属欺负压榨弱势群体行为!
4.川润公司2013年3月公司和职工出现侵权纠纷,市政府出面解决,职工提出6条维权诉求,市政府领导当时说剑南春酒厂63条诉求都只有6条没解决了,你们川润公司6条诉求有什么解决不下来的,请问我们6条诉求至今1条都未解决是为何?
5.川润公司根据绵竹市政府2014年5月19号平台会议纪要精神,让职工签署复工协议,如今既无平台,复工协议公司也未履行,属单边破坏协议!
为此全体职工向政府领导反映其实际情况,以上内容属于全体职工的共同诉求,并非是以个人名义和恶势力操纵诋毁公司,以下是全体在职职工的联名签字,望政府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