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法、守底线、做党的忠诚卫士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前者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后者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明确党员干部党员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党员干部守规守纪明确了方向,要求学党内法规,守住党员底线。
作为党员干部,既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怀坦荡、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更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自觉与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划清界限,自觉与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变“不准”为“自觉”、变“被动遵守”为“主动适应”,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前台后一个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守得住清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经得住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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