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15年第19次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颜华就全市法院醉驾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驾驶人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行为作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极大地震慑了驾驶人酒后驾车和追逐竞驶等行为,使交通事故显著下降,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了极大保障。 目前,从我市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具体情况看,均是醉驾案件,尚无一例追逐行驶入刑的案件。2011年5月1日至今,全市法院共审结醉驾案件287件287人,287人中有286人判处拘役,定罪免除1人,判处拘役实刑167人,缓刑119人。 醉驾案件最高法定刑为拘役,但醉驾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为确保此类案件的处理能够切实起到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市法院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对于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醉酒程度较高,在高风险路段醉酒驾驶,醉酒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逃避或拒绝、阻碍执法检查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罚,体现了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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