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重在立德”,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标明了“党纪戒尺”,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不仅是“立身”之本,而且是“立国”之基。“为政以德”,一是执政者要以德施政,善待民众,以赢得百姓的拥护;二是要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去教育和感化百姓,“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要想达到“正”,就要自省、自律、自责、克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
“为政之道,务于多闻”,修炼道德操守,提升从政道德境界,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读书修德,并知行合一,付诸实践,要在关键时刻、是非曲直面前,不做墙头草、风中叶,敢于讲真话、说实话,对违反党的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要敢“言”,对复杂矛盾、棘手问题要敢“碰”,对工作疲沓、不负责任的人要敢“批”,做讲党性、守纪律、重规矩的表率。
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也是“为政以德”的教育,清醒的党员干部者当在教育活动中厚其官德,养其正气,真正做到“为政以德”这样自然会群星共之,切不可落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的境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