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没有职位,没有权力,农村党员还有必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吗? 农村党员也会违反政治纪律。 主要是宗教信仰问题,党的章程和《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员不能信仰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特别是参与一些非法邪教组织活动。 农村党员也会贪污腐败。 主要是针对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党员从事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此外还有失职、渎职等行为。 农村党员要做维护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表率。与他人通奸、重婚或包养情妇、从事卖淫嫖娼、赌博、违反计生政策等,按照《条例》,都将受到处分。农村党员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应该是先进模范,是坚决抵制一切歪风邪气的带头人。 这样看来,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农村党员不仅要学《条例》《准则》,还要重点学、深入学。党中央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一切行为的规范,是党员同志时刻保持先进性的终极指导,党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树好榜样,带好头。 党的各级组织要注重将《条例》《准则》的学习系统化,不折不扣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只有全体党员同志行动起来,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条例》《准则》的各项规定,才有营造全社会遵纪守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良好局面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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