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做到有据可依、有纪可循方能做到法治社会。一是切实完善反腐败的规章制度。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反腐败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源头防范,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规矩,使反腐败真正做到有据可依。在腐败高发期和重灾区,治乱要用重典,量纪量刑要从重,在政治和经济上要给予腐败分子沉重的打击,使其在党内无藏身之地。二是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腐败问题发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要依法严惩,以震慑腐败分子,教育干部,使之“不敢腐败”。三是要在心中建立法治观念。站在党的利益的高度,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真心实意地为党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把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服服务的宗旨,作为自己思想天平上的“砝码”,一门心思想事业、干工作。 乔家镇纪委:张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