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兄弟”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邮政的关心和支持,在为您服务的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理解和原谅!现将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人在他乡住院了,为啥不让取钱?白衣镇邮政银行故意刁难,造成巨大困扰!”相关事宜简要回复如下:
我公司白衣邮政支局是合法的邮政金融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的金融相关政策,本着为客户负责的原则,不能违反规定办理业务。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之规定:无密户账户办理1万元以上的取款业务时,须客户持存款凭证,出示有效实名证件办理;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被代理人授权办理业务处理的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关系,并承诺若日后出现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有权机构(如司法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情况证明(或对委托书进行公证)、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存款凭证,方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存款人自然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邮政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未设公证机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政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邮政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平昌邮政一贯践行“视客户为亲人”的服务宗旨,上述制度的执行是本着为客户账户资金安全保密的规定,望“李家兄弟”网友理解、支持。
平昌县邮政分公司
201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