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江堰市是国际旅游和世界遗产城市,现在为提高城市形象,加强城市管理是对的,也更应该加大力度管理。但我们的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工作人员不能以这为“借口”随意“剥夺”基层老百姓及贫困人员的“生存”权利。加强城市管理不是今天赶走一个卖菜的、收废品的,明天扣留一个送货的电动三轮,后天罚款一个送建筑装饰材料的车等就能管好的,加强城市管理要从根本对这些的因城市化进程过快带来的新型矛盾的预测和解决,要对城市基层从业人员教育、疏导、引导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新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
流动在大街小巷的售货,送货人员都是城市失业,无业,无技术,农村富余劳动人力,他们在工作和营业中难免不穿越在主要交叉路口,难免不给城市管理造成影响,城市管理不能拒绝和排斥他们,他们要生存,他们一日三餐的油、盐、柴、米、水都需要每天挣钱购买,他们整不到钱,只能这样在大街小巷流动中换取生存权。
目前产生的新生事物“电瓶三轮”国家允许生产,允许销售,又发合格证,又是目前老百姓利用生产力最环保的工具,为什么不能象烧油的汽车、三轮车上户管理?,为什么不能象烧油的三轮车管理后穿梭在城市?,为什么就不能接受新事物?新事物反而成为城市管理执法中可随意执法的“借口”。
随习李班子推动农村人口入城的政策实施进展,这样的矛盾将会更多更大,我们的城市管理是不是做好了解决这一矛盾的预案?是否做好接纳他们的思想准备?是否能在城市管理执法中更人性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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