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200亿村官贪污炒股实录,村长只手遮天,相关部门无动于衷
深圳市龙岗区200亿村长(村官)横扫股市 贪污实录,村长只手遮天,相关部门无动于衷!
153名村民实名检举
被检举人:巫汉光 巫志远(男)深圳市龙岗区龙西社区股份公司负责人(党委书记)
被检举人:陈伟忠(男)深圳市龙岗龙西股份公司陂头肚分公司负责人
龙西陂头肚村村长
赖惠群(女)深圳市龙岗龙西股份公司陂头肚分公司负责人
龙西陂头肚村副村长兼财务
检举内容:
1、违背股份制章程规定,争当村长,谋私利;
2、陈伟忠在08年户口是居民,不属股民,按股份制章程不能当村长,但他费尽心机,叫他伯婆刘金股份挂给他,披着股民的身份当上村长。他上台后,原有正气的股民代表全部清除,同时委任他的亲属当股民代表,(详见附件一“班子成员表”)十七人中有十三人是他的亲属,为他在任职期间贪污打开绿灯。
3、利用村长权力之便霸占村里集体土地,兴建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的别墅二栋,另建厂房建筑面积4000㎡。仅绿化费就达60万,监控设备达40万。(附带资料二)
4、利用职权,胆大包天,为其子陈凯仁(居民户口,超生)在不符合股份公司章程情况下(通过龙西股份董事长)转为股民。享有分红权益,吞占股民利益,股民反应十分强烈,要求取消其儿子股民资格,并退还股金。(附带资料三)
5、利用职务之便,与房天育(龙兴发物业发展公司)签订损害集体利益的不平等合同。租金十分低廉,存在不合理现象。陈伟忠、赖惠群两人将全村物业指定承租给房天育。陈伟忠、赖惠群长期纵容,有意放任房天育(龙兴发物业发展公司)长期拖欠租金,不交租金,而且数额较大。(多达150万),损害集体利益,村民不能得到应有的分红。(拖欠租金情况可于龙西股份公司财务室查阅)(附带资料四)
6、陈伟忠、赖惠群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情况下,允许房天育在本村工业厂房物业上私自搭建厂房,作为房天育财产物业,进行出租使用,形成厂中厂形式,厂房面积达1200平米。(附带资料五)
7,陈伟忠、赖惠群贪污问题严重,隐瞒村民,私自将清水路28号1-6层4800平方商业楼贱租给房天育所属公司“龙兴发物业发展公司”。签订阴阳合同,在村里签订50000元的租赁合同,而在房管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金为72000元,差价22000元每月,一年264000元入到私人手中。(附带资料六)
8、陈伟忠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情况下,私自买卖村里住宅用地八块,事件由来:本村原建厂房欠承包方工程款200万,陈伟忠以村长身份将村集体八块住宅用地相抵工程款,承建方再转卖回陈伟忠等人。另外,村里私人买卖房屋买方需向本村交纳费用(1万-2万),陈伟忠亦未入账到村账户。
9、 陈伟忠、赖惠群在职期间,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情况下,背着村民与“深圳市中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更新改造合同。擅自挪用“中洲房地产公司”更新项目中的500万诚意金(合同到期为2017年8月12日)挪作他用,亦未做出财务支出向村民交待。(附带资料七)
10、 陈伟忠、赖惠群身为村长、副村长对村民反映意见不作为,一意孤行在本村“禾寮屋”厂房改造事件中,与发展商关系密切,以致村民联名向其递交“诉求书”。(附带资料八)
11、 村长陈伟忠承包龙西市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在去年“专项打击欺行霸市斗争”中被抓过,死不悔改,所而变本加厉,在市场周边一公里的小贩都要向他缴纳保护费,小商贩叫苦连天,投诉无门,身为村长陈伟忠,破坏金融秩序,违法向一些赌徒放高利贷,本村村民邱志育是一实例,由于没钱还给村长陈伟忠,用自己五层楼卖给陈伟忠,造成邱志育无家可归,离家出走,妻离子散惨局。
12、 账目不公开,村长陈伟忠、赖惠群上任以来七年来账目不清,收支情况从不向股民公布,股民强烈要求对村长陈伟忠、赖惠群在职期间进行调查、审计。
以上情况反映均为属实,望上级有关部门重视,恳请领导派人来我村部调查落实,还村民一个公道。
另龙西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企业管理混乱至今,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整顿。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西社区陂头肚村长陈伟忠的违法贪污补充
1、 黑心老板陈伟忠承包龙西市场大刮民财;
2006年,陈伟忠在其舅交巫春牛(当时当任村委书记)的指使下,以低价承包了龙西市场,在陈伟忠的策划下,在当时招租中一次性收取的各商户的“建设费”260万元归为己有。市场是村委建的,承包人收取“建设费”理当归村委所有。
在2015年12月份,他又将所有商户重新签订两年合同,在市场46家杂货店中,又强迫收取“饮茶费”,不交者不给重新签订合同,34家猪肉档、鱼档的“饮茶费”更高,同时在原租金上又增加了25%的租金,商户叫苦连天,有的商户实在无法生存,已休市,陈伟忠还公然叫嚣说:“因为你们商户上次举报,我被公安抓走,已花去几百万元,我要从你们身上把钱捞回来”。太无法纪,太霸道!!!
2、 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在2014年深罗法执二字第00409号判决中获悉,村长陈伟忠借给莲塘村黄志良、刘东红、邓锦全三人共900万人民币,陈伟忠的资产加现金远远超过他的收入,这是他贪污的罪证,几年来,他在村里的事情都是“我说了算”,横行霸道,无法无天。股民忍无可忍,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力度除掉这个“蝇贪”。
3、 倒卖村里的非农指标,(详见2015年12月16日,村会议其中表决一项)陈伟忠为了在旧改项目捞取更大的利益,强迫班子同意他倒卖8456.53平方的非农指标给“深圳市达盛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附件一)价格由他自己定,从中获取丰厚利益,陈伟忠这种独裁,横行,违法的行为,股民已恨之入骨,联名上书,强烈要求有关领导部门将陈伟忠绳之于法。恳请上级领导公平、公正调查群众所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