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办教师【原告】受组织【县教育局被告】调派去本系统单位工作无过错并毫不知情被开除【除名】公职的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本来原告稳赢不输,可现实呢?残酷,惨遭官官相护的县委书记干预操纵司法判决!原告竟然输了官司!在“办法自己想,没有指示下,没有墨迹留,教育局官司不能输”的书记光辉名言下,必须炮轰地方关系网磊织的座座弱势百姓无法攻破的碉堡!
被告最近的一个网贴回复:“刘群芳诉湘潭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县法院于2015年6月2日以(2015)潭行初字第57号案件受理,并已于8月11日开庭审理,于9月18日下达(2015)潭行初字57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刘群芳起诉。原告不服裁定,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4日以(2015)潭中行终字第137号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支持公正司法。”
从被告回复言下之意看,岂不是原告一直以来诬陷了被告,在公正司法面前胡搅蛮缠罗?看看真相:8月11日开庭中,被告提供不出任何暗箱操作除名【开除】原告的法律程序,更提供不了合法依据;原告提供的数十条事实证据被告无一条能有效否认,从法律天平上讲,原告是稳赢不输的,参加诉讼的被告数名代理人回到教育局回报,官司这样打下去,教育局会输官司,教育局长李某拿出的杀手锏是:以2005年12月16日第四版刊登的公告涉及的120多名教师名单表,首先找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某县长,说官司教育局可能输,某县长说,输官司不要紧,教育局还可以上诉,教育局长李某说,教育局要是输了官司,就得给原告纠错,就得给公告涉及的百多名老师纠错平反,否则连家属算会导致数百人闹事,不利于湘潭县稳定,为了维稳,只能牺牲原告个别,只能想办法让原告败诉,某县长大概意思是,要照教育局意思做,只能找第一信访责任人,结果找到县委书记谢某,马上接标了,觉得必须支持教育局意见,于是对法院“办法自己想,没有指示下,没有墨迹留,教育局官司不能输”的书记光辉名言就这样出台了,于是就有了2015年9月18日(2015)潭行初字57号急转直下的原告输被告赢的行政裁定书。
台面上被告历来就是这样大讲法制 实事求是 公平公正和正义,支持公正司法云云!背地里不择手段敷衍压制错案平反!这是台面人物大撒两面嘴脸的惯用伎俩!跟古往今来那些满嘴仁义道德,暗地全是男盗女娼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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