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 申诉
巴中市:
被申诉人现任南江县和平乡鸣垭村(9村)支部书记.
被申诉人何跃东于2006年任南江县和平乡九村支部书记以来,无视党纪国法,处处以权谋私,以权压人,严重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疯狂贪污受贿,敛收资财,现将何跃东违法犯罪事实揭露如下,请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平抱怨。
一、2007年和平电站向9村赔偿因被水淹没的山林赔偿款87500余元,何跃东仅向九村1、2、3社老百姓共支付43500元,在9村老百姓于2009年4月申诉到南江县纪委后,何跃东才将余款报帐,但何跃东至今未将余款向4、5社老百姓支付。
二、广巴高速公路征用9村5社社道公路与5社土堂田(田名)共计200余平方米,征用赔偿款由广巴高速建设方进行了赔付,本该赔偿给5社集体,但何跃东以自己的名义冒领,赔偿款是多少,到那里去了至今未上帐,没有给5社老百姓一个交代。在2010年群众会上说:给老百姓发了化肥,用化肥冲低了赔偿款。实际情况是:2010年发的水稻专用化肥,是南江县农业局免费向老百姓发放的。而何跃东称用化肥冲低5社老百姓的赔偿款。而且本来是向老百姓免费发放的化肥,何跃东向其他社的老百姓按每袋20斤收取现金40元,何跃东不仅私吞了赔偿款,还利用免费发放的化肥向老百姓收取现金。
三、2009年4月广巴高速公路高速冷拌场向9村5社支付建设用水3万元,这本该是赔付给9村5社的钱,何跃东却利用权利之便,与他的亲信故旧石启德(何跃东姐夫)、石启聪(其姐夫堂兄)、石兵等人一起私自侵吞,反而在帐目上支出冷拌用水和其它支出达36400元之多,有帐目为证。
四、9村5社被广巴高速公路征用土地60亩,其中老百姓承包土地计49亩,向集体按20%提交计28万元。集体非耕地11亩被赔偿154000余元。而社上的帐上反映只上帐28万元,也就是只将征用老百姓的49亩土地按20%提交社集体的钱上了帐,而余下154000余元不知去向。余下154000余元与和平乡书记黄兵,乡长肖兴安有关。
五、在广巴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何跃东唆使其姐夫石启德及其姐夫堂兄石启聪,处处阻拦高速公路建设,何跃东自己再以村支部书记和协调人的双重身份出面调停,迫使各施工队让出大量工程给何跃东,何跃东再摇身一变,成为承包工头,利用承包工头和支部书记身份,大肆损害老百姓利益:
1、迫使15标路基一队让出5社涵洞便道和4社天桥的建修,转为何跃东自己承包,并恶意篡改施工图纸,将原有的天桥设计删减掉,改为建设涵洞便道,大家都知道涵洞阴暗潮湿,且若遇自然灾害还有一定的水灾、跨踏的危险性,致使5社高速公路路旁的老百姓出行十分不便,涵洞路因积水等原因十分烂,无法过车过人。本来按原设计图纸,修建天桥还可过水浇灌庄稼,但现在是高速路另一旁40余亩土地无法用上团结水库的水,让这40亩土地本有良好的灌溉变成了“靠天接水”,极大的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2、工程队还村道路(4社涵洞处)由何跃东承包,何跃东也不按施工要求建设,并利用支部书记的特殊身份,私自从5社拉走3000多方石料(这3000多方石料系5社所有)据为己有,并以8元每方的价格卖与和平高速公路加油站,谋取私利达20000余元。
六、在“5.12”地震灾害后房屋加固款上,9村2社茶场获款1045元,何跃东利用职权,将本该属于9村2社集体的款项让其父亲冒领。在2009年4月村民向南江县纪委申诉后何跃东才将这项款报帐。
七、何跃东担任村支部书记以来,9村农民建房的有几十户,何跃东向建房户收取建房费,按480元每户开出收据,实际按每户1千多收取现金,收多开少,有的甚至不开收据,各社社长和农户有证据,何明学、李月德、何银川、石启兵、何永万、石启祥等人均清楚。
八、2009年申报油菜直补款,农户每种植1亩,而何跃东上报数据为2亩,从而从中骗取国家补贴,并且油菜直补款至今仍未向各家户支付。
九、何跃东在任职期间,长期在鸡鸣垭汪叔清的房子内聚众赌博,挥金如土。
十、何跃东作为支部书记其工资收入大家都清楚有多少,而何跃东却在和平街道修2个门面的房子,在2010年11月份与村长共同购买了一辆价格10万余元的南骏货运汽车,又在巴中回风亭吉峰汽车场后边买下一套房子,找其他人背名。
十一、2010年县农业局免费向9村2、4、5社发放高速公路退耕还耕洋芋种共计1吨半,何跃东为拉关系,拉选票,在选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私自发给了他的亲友和为他投票的党员。
十二、何跃东本来户口不是9村的人,却当上了9村的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将石启德、石启聪、何明高私养为他的打手,老百姓提意见的,阻拦其谋私利的,何跃东一个电话,这几个打手立马飞奔过来打人行凶,胁迫群众。为此打过石启卓、何明锐、何明才等人。而石启卓在何跃东承包的高速公路修建上务工的劳务款10000余元,至今也未被支付。
以上相关事实我们多次找到乡、县纪委申诉、检举。2010年8月找到和平乡书记黄兵反映何跃东的问题,黄书记答复说一个村干部每年贪污几万算什么,不算犯罪。找到县纪委,县纪委调查时乡政府何杰处处包庇,不走群众路线,也没调查反映问题的老百姓,乡政府干部何杰将纪检人员带到何跃东的姐夫石启德和石启德的堂兄石启聪处调查,这也算调查吗?纯粹是合伙包庇。相反,何跃东还说群众诬告陷害他,到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难道老百姓的利益就这样被一骗再骗而无人来管?难道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支部书记就可以这样无视法纪、欺压百姓,大肆钱财,狂贪滥用而无人敢管,继续逍遥?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共产党员,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心想百姓,情为民系,就像何跃东这样“为民系情,谋权,用权”吗?人人心中有公道,公道人心,敬请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上述是知情人发布,老百姓作证。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答复内容
您好。
关于您在市长信箱反映“鸣垭村党支部书记何跃东存在的问题,请求查处”,信访值周领导陈俊副县长签批“请和平乡政府阅处”。和平乡收悉信访件后,乡党委书记黄斌、副书记何杰、群众工作办主任陈国华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于后:
1、关于反映贪污电站建成后,超水位占地赔偿给农户的赔偿款的问题
经查:反映不属实。该电站建成后,由于洪水季节水位上升,淹没沿河部分农户土地,群众反映到乡后,经电站负责人李小波与土地被淹没农户逐块丈量,签订协议进行直接补偿,资金未通过村社和干部个人向农户支付。
2、关于反映贪污村道路补偿款、架天桥的款的问题
经查:反映不属实。广巴高速路建设期间,材料运输车辆经过该村村社道路,对该村村社道路确实有毁坏,鸣垭村村民多次阻工。该问题经县、乡、村多次协调,2010年4月21日,广巴高速公路指挥部会同南江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议定受损村社道路恢复按3万元/每公里补助纳入下批次线外工程,由指挥部尽快上报川高公司研究解决,由地方组织实施。目前,未正式出文,资金未到位。反映贪污架设天桥款一事,该路段没有设计架设天桥,更没有架设天桥的资金。
3、关于反映贪污农户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经查:反映不属实。广巴高速路建设实际征用鸣垭村5社土地75.21亩,社集体补偿资金共329066.39元。其中:红线内征用鸣垭村5社集体及农户的土地62.27亩,其中:农户耕地48.03亩、非耕地3.38亩,集体耕地0.36亩、非耕地10.5亩,社集体土地10.86亩的土地补偿费为60588元、安置补偿费为84150元,所征土地社集体按20%提留149391元;红线外先后两次扩征农户耕地12.94亩,社集体按20%提留34937.29元。上述社集体补偿资金329066.39元,先后三次划入乡财政所社集体资金专户。
4、关于反映贿选的问题
经查:反映不属实。该村上届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要求,于2007年3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党员41人,外出党员13人,因故因病缺席党员9人,参会党员19人,由公推后党委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吴开国、何跃东通过竞职演讲答辩,公开竞选。何跃东得票15票,吴开国4票,何跃东当选,不存在选举失败的问题。反映贿选的问题无据可查。
5、关于反映收取水费的问题
经查不属实。高速公路冷拌场用水与村协议共计支付30000元费用,其中20000元用于支付在石启映、石启兵、石启聪、石启德鱼池取水的费用,下余10000元用于支付取水点“东风水库”渠系管道维修。
6 、关于反映“2009年油菜直补款没给老百姓一分钱”的问题
经查:2009年乡上下拨鸣垭村油菜直补款12600元,鸣垭村直接抵交了相关未交清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的保险费,已交清保险的农户,村上如数兑现了现金。
7、关于反映无收入在多处购房的问题
经查:何跃东在和平街道购房属实,反映在巴中购房无据可查。其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家庭鱼塘养殖收入,一部分来源于广巴高速路对他家承包土地占用的补偿费用。
8、关于反映贪污收取的房屋搬迁户现金的问题
经查证不属实。该村曾在农户建房过程中,收取了农户现金1020元,其中上交耕地占用税640元,村按“一事一议”收取了480元的公路养护费用于了公路养护。
9、关于反映“贪污5.12地震后的房屋加固款的问题
经查:关于反映“贪污5.12地震后的房屋加固款1045元,9月份县纪委张某某来调查时,他找何用明的家属背皮”的问题。经查,鸣垭村四社在上报农房加固资金时,因集体茶场房屋也受损,上报补助资金1045元。由于茶场承包人何用明是本村三社人,家里也有加固资金,村上便将茶场的加固资金划入四社何怀国的一折通。鸣垭村督查员李在科陈述,他专门问过何用明,何用明已将加固款1045元领到手了。
10、关于反映私自将洋玉种发给其亲友的问题
经查:反映不属实。乡2010年未给鸣垭村下发洋玉种。
南江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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