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主导,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核批协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常态督查机制,规范城乡低保操作程序,确保了“应保尽保”,力争不错保、不漏保。并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320元/月.人提高到400元/月.人;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1920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2015年,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43亿元,累计保障210.99万人次,城乡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52元和113元;全市共清理取消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对象18515人。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逐步完善。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城乡特困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扎实开展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较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2015年,全市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859.81万元,累计救助24.87万人次;累计支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1121.22万元,累计救助2951人次;城乡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 三是五保供养工作继续加强。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人员队伍为切入点,以开展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为契机,不断推动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推进敬老院建设。全市农村敬老院数达167所,已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有五保供养人员37634人,其中集中供养19765人,分散供养17869人,集中供养率为53%;敬老院管理及工作人员644人。 四是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有效。并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贫困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抓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以缓解家庭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临时困难救助的群众19195人,救助资金149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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