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反贪官向公民“举报” X检察长保护众腐败官?
一位重要检察官向我公民“举报”,你说笑话不笑话。这位检察官这样说到:“这里的大案要案上级不许查,即使查到也紧急叫停,例如我们查到的安岳工商局、烟草局、电力局、银行等腐败大案,均被X检察长叫停,《检察官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和权利被剥夺,我们有愧国徽,有愧党和人民…..请你老胡向中央汇报。”
我名胡代国,现年63岁,四川省安岳县公民,因2004年6月2日上过中央电视台揭发工商乱收费而出名,电话0832-4540125。今年1月我出于对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的深恶痛绝,再次代言在四川新闻网等网站揭露了安岳县工商局局长杨**的几大违法腐败行为并向安岳县反贪局送了举报材料(附后)。令我没想到的是:
1、网上曝光和我投诉材料已有几月,当地检察、纪检、监察、国土、城建部门好似无动于衷,没有动静;
2、安岳工商局的直接领导,资阳市工商局的纪检组长虽到过安岳工商局,在赤裸裸的事实面前说瞎话,居然说反映的问题是认识上的问题,是上行下效的问题等等。大有包庇纵容之嫌;
3、令我没想到的,一月中旬,我在四川新闻网揭露安岳工商局腐败违法违规问题,网上登载十余天,已有数千人阅览,可春节上班以后,安岳工商局等要害人物通过恶劣手段将网上登载内容删除,群众呼声被这样扼杀!反腐败是何等艰难;
4、更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代言反腐败,却遭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明目张胆地对我进行打击报复,明目张胆保护腐败! 反腐败,我何错所在?何罪之有?公理何在!?
我之所以向您写信:
一、我反映安岳工商局:
1、弄虚作假骗批文,违规修建局办公大楼,在骗得批文之后又擅自增加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
2、七、八千万元住房工程不招标不比选,谁来建?局长说了算!
3、交流干部的“典型”,样样好处都占完,买房居己公然侵占十几万;
4、为扩大开支权,截留、转移罚没款数十万入消协帐;
5、罚没下任务,高比例返还,局长打伙求财(贪污罚没款)等几个大问题。这些问题,我清楚看到,腐败分子的腐败网真牢不可破。
6、X检察长涉嫌保护腐败官员?
二、我目前面临的处境大有不测风云,我由此感到愤然,如果我是恶意攻击,是诬告,可告到法院,我在法庭上与腐败分子较量,如果我不是诬告,我相信共产党人民政府反腐败的决心,总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作威作福,害国害民。难道党中央大反腐败的决心,在安岳、资阳、四川成了一句空话?!
附:我在网上揭露安岳工商局的材料
法治论坛-> 四川安岳工商违法系列之1-5
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howtopic=318719
四川安岳工商违纪系列之-胡代国的博客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 ... 142009020111741104/
2009年5月 10日
川安岳:工商涉嫌腐败金额数千万元
重要提示: 每年靠国家转移支付10亿元左右维持运转的安岳县是个农业县,有人口154万。但就是这样一个贫困县,安岳工商局却在已有漂亮办公楼2427平方米十分宽裕的情况下,骗取批文占地20亩违规修建办公大楼4000多平米;瓜分国有土地12亩违规修建全县最高的32层职工福利房电梯公寓;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花100多万公款买娇车七部消费;全县9000个体工商户,每年罚没款达500万元部分转社团费搞腐败……,这些腐败事实已于09年1月20日在胡代国的网易博客、网评天下、天涯论坛、搜狐、新华、四川新闻网等数十家网站乃至全世所有媒体曝过光,涉及腐败金额数千万元,但是如此大的案件至今没有纪委查处,只是市工商局给了三领导一个警告处分。很多举报人对此感到困惑,故请求中央依法处理。
具体腐败事实如下:
一、弄虚作假骗批文,违规修建办公大楼。
1. 2007年初***局长刚上任,一次请我进餐时,在饭桌上他喜形于色讲:“我到安岳,马上建局办公大楼,建电梯公寓。”当时我就发现他是为修两个工程来的。为后来的事达目的而不择手段。
2. 县工商局办公大楼2427平方米,装修漂亮崭新,城里三个工商所的办公房2006年才装修过,办公有余,一二所还长期把多余的办公房出租给私人经商,条件环境,请领导们实地查看;再查一下,县工商局要修房估约要千万资金,自己有多少资金和省、市工商局、当地财政拨了多少款?
3. 拍卖县局办公大楼的公告和现正在修建的所谓一二三所办公楼现场已在网上发表。事实摆在那里,无论安岳工商局怎样解释,弄虚作假是铁的事实。
4. 新办公大楼的修建也搞了招投标,安岳本地十多家建筑企业无望,最终还是雁江的一家公司包揽。因杨**就是雁江人……
5. 以假批文低价骗得国有土地20亩(约13200平方米),用去200万,只建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约2亩)。建筑面积四千多平方米。严重浪费土地。
6. 弄虚作假骗得建2000余平方米批文,却在施工中擅自增加近两千平方米建筑面积。
7. 据说,市、省工商局各拨款两百万支持下属作假。
8. 作为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举着右手“对党忠诚”,党章要求全体党员必须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作为老百姓,也要讲“诚实守信”,这是做人的基本品质。如果说弄虚作假建办公楼是全体党委成员的真实意愿,那此党委应该解散,所有党委成员都应受到处分。如果是书记局长一人说了算,那理应开除党籍……连做人的基本准则都不遵守,还能胜任人民领导一职吗?!
二、侵吞国有资产,七、八千万住房工程,不招标、不比选,由谁建?局长说了算。
1.、东井沟木料市场土地是政府划拨的,已经营20年左右。2005年工商局就用40多万人民币(中层干部以上每人一万)将市场(10余亩)以刘渝、姚安江名义买下。没有经过拍卖, 即使有拍卖公司的证明,也全是假的。
2、2007年上半年,为办理土地过户,***局长有意让开发商王**操办,其中大有名堂,涉及到的人不少,请认真调查,定会查出一批贪官。
3、该市场建32层电梯公寓,建筑面积近5万平米,投资七、八千万,是安岳最大的形象工程,请问工商部门的领导,在工商系统内,如此大的工程全省有几个?
4、由谁建?自然被社会关注。职工要求与建筑商联合建设,***局长坚决不同意并说:“你们要联合建,我就不管了!”坚持非“团购”不可。从他最初就确定由开发商王**办土地过户手续到王**户头上,此局长就“钦定”了该工程非王**建不可。土地都过在了别人头上,谁还能修?期间,工商局与王**签订了一份办理土地过户的协议,也只是掩耳盗铃。
5、同期,***局长大动手笔,将职工建房款130万拨给王**,更进一步确定了王**包揽该工程的事实。
6、后来由李亚美任组长的团购房领导小组为确定开发商,讨论了若干次,但局长书记一直不开口。这么大的工程,连比选都未进行,就这么简单,局长一句话轻而易举就敲定。因这个小组是在局长书记的领导下,群众总得听领导的,听党的;再说,连二竿翘不过大坝腿。难怪内部人士讲,这个工程是***局长和开发商共同“开发”的,我看这话一点不假!
7、***局长的行为,涉嫌滥用权力和受贿等,请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交流干部的“典型”,样样好处都占完,买房居己公然侵占公款十万余元。
a) ***局长是资阳市内交流干部,不知有关部门对交流干部住房有何规定?
b) ***局长2007年初到安岳时,先包租安岳宾馆客房一套,几个月后工商局为其在县工商银行租了一套住房,用钱数万,粉饰、购置高档家用具、电器等。按说,安岳人民也对得起这位局长了。当年的方可贵、彭司忠也是交流干部,与他就大不一样。
c) 尽管如此,但***局长仍不知满足,在工商银行租房一年多后,于2008年以他本人名义在县城绿绣花园1单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花资20万左右。而他自己按94年集资建房300元/平方米付了款,其余款由工商局买单,公然侵占国有资金十多万元。
d) 如果交流干部购房有规定,那么请问:第一,是哪一级、哪个部门的规定?是否符合财经政策、审计法规?第二,如果这些规定都合法合规,那么是否条条享受,有无限制?
e) 以往方可忠局长、彭斯忠局长也是交流干部,可他们就与现在局长不一样,没有利用公款为自己购置新房。
f) 其行为按财经政策和审计法规,涉嫌构成贪污罪。请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罚没款年年加任务,既带来两大弊端又滋生腐败。
***局长为体现政绩,每年在会上(不发文件)要给各所和业务股室下达罚没任务,并进行考核,并将罚没款数额按比例返还给办案单位。中层干部对任务怨声载道。
返款开支一部分用于公务,一部分用假手法报账以用于发奖。局长仅此一笔每年可收入10万多,严重滋生腐败。同样是工作,办案股室和不办案股室职工年收入相差1—2万,内部分配不公,制造不少矛盾,不利和谐。
五、 请查另外几个问题。
a) 2008年已转移罚没款数十万元入县消协账户,如何开支?据揭发,在安岳工商消保股和财务股,有不少罚没款转转社团费的登记,下面就有其中一张证据票面高达30多万元。这些罚款到哪儿去了?
b) 新办公楼保坎开支100多万?
c) 2007年局领导们每人购一台现代轿车,开支100多万,外加局长专用雅阁车共7台。购车合法?经费来源?
d) 东井沟电梯公寓的负层、车库、门面、公路下沟旁的空地建房、增加的七层楼都是开发商的,值多少钱?
e) 职工说,东井沟电梯公寓土地买价40万多,搬市场用50多万,加办土地过户、税费等估约共计220万元,土地成本分摊每平方米不到50元。
f) 请专业人士计算一下,按照每平方米售价1200元—1800元计算,整个营业收入在七千万左右(还不包括电梯公寓的负层、车库、门面、公路下沟旁的空地建房),再减去造价每平方米500元左右总造价二千万元左右,他们可获利多少?难怪有干部揭发,有人将非法获利二千万元至四千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