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001|评论: 26

[群众呼声] 司法腐败万恶源 侵吞国资千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部县人民法院何光荣在审理、执行康达房地产公司诉蚕业总公司购房欠款157039.39元的案件中,偏袒原告,压制被告,非法强制执行案外人蚕桑局位于金华街的蚕业培训中心二楼和一宗土地,造成1000多万元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冤案发生后,十多年来,蚕桑局艰难地迈步在维权路上。在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过问下,法院滥用司法权,进行滥解释和敷衍搪塞。
一滥:调解生效的民事案件,不能纠错。为何常见死刑来平反?
二滥:执行案外人财产,古今中外无法载。难道说,法官说谁是债务人,就可以执行谁的财产吗?是哪个法律赋予他的特权?
三滥:多人能证实,本案档案被伪造、篡改,办案人已把法来犯,为何闭口不谈全遮掩?
四滥:采信不是证据的证据和伪证,一手铸就铁错案。
国家规定,房屋购销的办证面积作为结算依据。案涉购房21套,办证面积2762.14㎡,档案合同均价448.49元/㎡,总价值1238785.80元。
合同约定21套,建筑面积2864.71㎡,价格520元/㎡,总价值1480289.20元。
二者相差建筑面积84.57㎡,总价值相差241503.40元。
采信办证面积,已超付购房,本案即不成立。
为把错案坐实,办案法官:一是以康达公司与时任蚕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韩明富,签订购房欠款协议作为立案依据;二是采用不是证据的合同约定的数据作为依据;三是用审计意见书载明的相互矛盾的四个数字。法官不调查、不推敲、不核实,仅以欠款的一个数来佐证,强调欠款的绝对正确性,于是,强迫被告要么调,要么判。
五滥:巧取豪夺国资产,精心设计五刀砍。
第一刀砍建筑面积。被执行的案外人国有资产,实际建筑面积559.69㎡,只按440.51㎡抵债,洗劫国有资产119.18㎡。
第二刀砍国有土地。靠综贸公司的一宗国土,未经国土部门评估、划界,无偿裁定抵债。是谁赋予何光荣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三刀砍价格。被抵债的营业房,只按500元/㎡的价格抵债,低于市场若干倍。公平、公正、法理何在?
第四刀多计息,巧夺国有资产。按调解书确定的计息标准和时间,多计息2万元,巧夺国资40㎡。谁有权追回?
第五刀收了诉讼费又收“活动款”,并将此费列入抵债金额,多种手法抢劫国有资产,手段隐蔽实难辨。
六滥:滥用司法解释权,说话行文皆荒言,欺上压下尽忽悠,以假乱真十多年。
(一)2014年,蚕桑局就此案再次提出异议,院长说待调查清楚后,把此案办成铁案。两年先后开了三次听证会。回复是:鉴于房屋已被原告使用并出租的实际,维持原判。法院终将冤案办成了铁案。
    (二)蚕桑局持审计意见书与执行局长算账时,他说,待我们把帐算清后,对此案“连根拔”。后来法院的回复中,把“异议人”称“利害关系人”,现在终明白拔的是异议人的权利“根”,变为利害关系人,一切反映成为信访,便可为所欲为。
    (三)2015年4月,院长说:此案没有执行。目的是“维稳”,要案外人停止上诉。
    (四)2015年6月,副院长何力、执行局长一行人来蚕桑局,向全体职工解释:“本案已中止执行。”反复强调中止的“中”。目的是让原告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继续占有。
    (五)办案多处违反法律程序,用“瑕疵”来敷衍。
    (六)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本案损害了国家利益,建议法院重审”。法院回复说:“损害国家利益有宏观和微观,不能狭隘理解。”由于法官的胡作非为,已造成1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和4000多㎡的国资十多年的闲置。这算是宏观、微观或是贪官?只有众人来评判。
依法治县在开展,我们公开曝冤案,民以冤案说法官,望官以法来平冤。依法治县为人民,民众协力反腐官,我们不是为自己,捍卫法律的尊严,追回被侵国资产。如若曝案据不实,犯法责任自承担。法官滥用执法权,依法治县何从谈,如果仍沉大海里,寻求青天续申冤。
                              张宗金   罗克林
                              2016年1月19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1-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中纪委实名举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1-20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方面应对蚕桑局两位老同志长期以来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6-1-21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不除,司法环境不净化,以法治国就是空话。抓,抓,抓。

发表于 2016-1-2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抢国有资产,权贵者在干啥?失职,失职,失职。

发表于 2016-1-21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一年的事?
发表于 2016-1-2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腐败万恶源 侵吞国资千万元》一帖的回复

QQ图片20160125160322.jpg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6-1-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欠款10多万,执行1000多万,还超权利越执行土地,法院还理直气壮????吃人不吐骨头

发表于 2016-1-26 03: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如此,如果是对个人更不堪设想

发表于 2016-1-2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6-4-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事都有见怪不怪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4-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很久了

发表于 2016-4-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4-9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有依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9 20:24
顶真的写的好,顶起!

发表于 2016-6-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咋样,法院再腐败。有人查吗?当今社会就这样

发表于 2016-6-1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6-6-1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和罗是当时的领导。都是腐败分子!倒卖国有资产都是他们干的!分脏不平!请县纪委和检察院派人彻底查办南部县蚕桑局近十多年来的帐务。一幢房子,国有资产,空闲多年!浪费!浪费!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