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行政违法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19个市级重要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及全市两级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检察院民行处、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效能办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情况,全面部署了2016年全市行政违法检察工作。并下发了市检察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违法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意见》。 据了解,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比2014年上升85.7%,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亿余元。其中,监督行政不作为18件,监督行政乱作为8件。从案件主体类型看,涉及国家利益12件,社会公共利益8件,公民和法人个人利益6件。通过行政检察监督,促成行政机关在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食品添加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开展行业治理7次。在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的同时,既保障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失,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 省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彭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广元市检察院行政违法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广元开展该项工作谋划早、开展早、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他提出,要特别注意强化大局意识、重点意识、能力意识、合力意识,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审慎稳妥地行使权力,全面认真地总结经验,确保行政违法检察工作正确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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