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www.scjt.gov.cn 2016年01月25日 来源: 建管处分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及行业审查,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5〕137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广安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广安市人民政府招标工作执行机构为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新增地级城市绕城环线及《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项目规划之一,项目位于川渝经济合作区域,既是广安主城区过境交通的重要通道,也是川渝合作的高速公路支线。
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工程,起于巴广渝高速公路悦来枢纽互通,经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及重庆合川区,止于三汇镇接渝广高速公路。
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前锋连接线为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m。
项目全长81.382公里,其中四川境内长69.646公里,重庆境内长11.736公里,前锋连接线长13.022公里,总投资估算约68.802亿元(以发改部门核准的金额为准)。
2.1.2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三年,力争于2016年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
2.1.3项目所有建设资金均项目投资人自筹。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2.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安市过境高速公路东环线及渝广高速支线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省级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投融资能力 :其中注册资本 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年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5% (即17.2亿元人民币);
(3) 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是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商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四川省、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
(5)其他要求:投资人已投资过三个及以上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0公里国内高速公路项目,其中已建成通车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组成为 1 个牵头人加 1 个成员方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得少于项目总出资额 60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3.1条(1) -(4)资格条件要求。牵头人和成员方投资的项目里程累计满足3.1条(5)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21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7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http://www.cq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spprec.com/sichuan/)等媒体上发布。
7.其它事项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短特许经营期限法,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50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
邮政编码: 638500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826-2332402
传 真: 0826-2333923
招 标 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红锦大道20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3-89183086
传真:023-89183086
广安市人民政府招标工作执行机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2号
邮政编码: 638500
联 系 人: 任先生 许先生
电 话: 0826-2340016
传 真: 0826-234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