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四川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四川日报》1月23日)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部署。这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既顺应了新时期群众的殷切期盼,又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是一项既有民生温度,又有战略深度的好政策,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普遍欢迎。此次四川省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让此政策真正落地。“全面二孩”终落地生根。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涉及众多领域众多方面,从中央的决策到具体实施,还必须经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对原来的规定作出修改,对新的措施作出规定并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根据最新修改的条例,四川删除原有的晚婚晚育奖励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些举措,从法律法规角度保护了育龄妇女可以放心生育、大胆生育。同时,设立男方护理假,彰显了该项政策措施的人文情怀,为“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氛围。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有较强的时代背景,其落地生根也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各省级人大对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一系列生育新规将正式“上岗”,“全面两孩”政策将在中国大地全面实施。让我们共同为这些即将到来的新生命构建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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