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时,看到有这样一句话,“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语言朴实,却富含深情,读后颇有感悟。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小的蚂蚁起初虽不起眼,倘若任其滋生蔓延,大堤就会千疮百孔,一触即溃。腐败问题也是如此,腐败滋生蔓延不被遏制,最终必然亡党亡国。 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徐才厚、苏荣等一个个“高官”相继落马,既值得庆幸,但同样值得惋惜。一方面,这些身处高位的腐败分子被查处,消除了党的政治隐患,肃清了党内风气;另一方面,他们作为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一步步腐化堕落,蜕变为腐蚀国家躯体的“蛀虫”,将他们原本能够为党为国作出贡献的才能精力,浪费在“钱”“权”“色”之上,不但不能为党和人民群众谋利,更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严管”以来,有些党员干部开始叫苦连天,抱怨过于严格。事实上,“严管”正是对全体党员的“厚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物的变化,绝非一朝一夕造成,干部的腐化堕落,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由“错”到“罪”的演变过程。通过“严管”,在其邪念初萌、探头探脑的初始阶段,就受到教育、告诫、敲打,也许这个干部就会幡然醒悟,知耻而止,不致从犯罪的边缘跌进深渊。“严管”,犹如为全体党员在违法犯罪的深渊前立起的“护栏”,不仅挽救了干部本人,也同时挽救了他的家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避免党员小问题转变为大问题,抓早抓小,让犯错党员心头之石落地,放下负担,轻松工作生活,无疑也是对其的“厚爱”。 “严是爱,松是害”,监督执纪问责,由原来的宽松软,转变为严紧硬,通过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通过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全体党员,通过《准则》和《条例》“高”“低”结合约束全体党员,实现持之以恒的“严管”,就是对全体党员持之以恒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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