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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怎样做到“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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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养结合通俗地说,就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它的提出是针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也是基于“养”和“医”之间存在的矛盾。现在大部分医院和养老院相互独立,老人一旦生病,就得奔波于家庭、养老院和医院之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老人千方百计长住医院,不仅加重了家庭负担,而且造成医疗资源紧张。事实上,老年慢性病康复时间长,往往是治疗结束而护理、康复未结束,许多患病老人为了以防万一,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占床严重,引发大医院“一床难求”,既浪费了优质的医疗资源,也增添了老人及亲属的经济负担。
  供需有矛盾,也说明有潜在的市场需求。于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应运而生。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省去了老年人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的麻烦。然而,尽管“医养结合”好处多多,也受到社会各界欢迎,但目前运行仍面临不少成长中的“烦恼”。当然,影响“医养结合”的因素,除了供需矛盾,还有其他一些深层次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认定成医疗机构,因此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养老机构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想要自行申报医疗资质,却面临政策瓶颈、场地资金不足、缺乏专业人才等现实困境。此外,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主管,涉及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事宜又由医保部门主管,导致多头管理、交叉重叠,这些是医养结合的“绊脚石”。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医养结合”的关键是要“无缝对接”,包括扶持政策、部门管理、医保制度的“无缝对接”等。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扶持政策。可以整合医疗保险、新农合、养老床位补贴经费等相关配套资金,形成统一的支付体系,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资金扶持。民政、卫生、医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应加强协作,尽快联合出台统一政策,推动医疗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让医者能养,让养者能医,实现医养功能“双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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