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64|评论: 3

10年间娶妻3次,如此重婚为何没有治罪?猎律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14.44444465637207px]   3.jpg
      1月27日,徐州沛县法院审理一起重婚案,当地男子侯某在10年间与3名女子先后结婚,领取结婚证,涉嫌多次重婚
  更让人惊叹的是,早在25年前,侯某就在家人的撮合下,和一名女子举行了婚宴并一起同居,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人育有两名子女。
  法院审理认为, 侯某有配偶仍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但是,为何三次领结婚证,当地民政局没有查出他已婚的事实呢?
  侯某今年45岁,是个个体经营户。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他和四个女人之间产生的婚姻纠葛。
  2005年,他认识了李梅,没多久就去广西那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庭审中,侯某说,他和李梅之间的感情婚后很快降到冰点,两人经常因为小事吵个不休。结婚仅两个月,两人便分道扬镳。
  2009年,侯某和女网友孙娜一见倾情,随后两人到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证结婚。
  而实际上,侯某在2009年就又和孙娜结婚了,民政部门为何未发现?“可能2009年江苏尚未与其他省市实现婚姻信息联网,2013年侯某与张雯结婚时,民政部门联网的信息里显示的是侯某处于离异状态(即2012年与广西女子李梅办理的离婚手续)。不过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
  从20岁与同村女子出现事实婚姻开始,侯某共经历了四段婚姻。那么,从婚姻法角度,侯某的哪段婚姻更可能受到法律保护呢? 猎律网注册律师认为,侯某从第二次结婚登记开始,就有涉嫌重婚的行为。法律层面上,更侧重于保护有婚姻登记事实的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比较特殊,法院还应从夫妻双方关系予以考虑!一切还有待法院认定。昨天,沛县法院审理认为,侯某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将择日宣判。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1-2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012229wrl5rk5s4sgoazb3 - 副本.jpg

发表于 2016-1-2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6-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5_166:}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