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务员奖惩机制,激励公务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省政协委员、省经济法律研究会会长司马向林:改革,是今年四川《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亮点。未来,四川将加强政务督查和效能监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如何实施?在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会长司马向林看来,克服“懒政”应建立公务员奖惩机制,给予受群众表扬、投诉率低、工作业绩强的公务员奖励。相反,对于“懒政”的公务员,则要有序退出公务员体制,“不能让这些人抹黑政府形象”。(四川日报网) 在公务员的队伍中,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差一个样,真正扎实工作的部分人的付出与工资是不成正比的,,长期如此是留不住人才的。在单位总有一部分人累的要死,一部分人拿钱不做事或少做事,缺乏必要的奖励机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应该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进行认真的考察和评价,,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不走,不走过场。充分体现能者多劳,激励公务员干部队伍爱岗敬业。为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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