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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1月份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成都将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12种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一旦列为“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先选优,以及再发生违法行为将被重罚等多方面限制。
关键词:如何产生“黑名单”?
群众举报、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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