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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想不到德阳有人亲身经历过这种不白之冤:23年岁月给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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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29日晚630分,浙江省高院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再审陈满案。在超过4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将择日宣判。  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有意安排,23年前的19921228日,在海口做装修生意的四川人陈满,因涉嫌杀人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公安分局羁押收容审查,从此失去自由。
      23年过去,即他服刑第24年头的第一天,这起被律师界称为“最高检抗诉无罪第一案”的疑案,由最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并指定浙江省高院于1229日下午两点,在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审判.jpg
陈满驼着背,不时咳嗽
      下午两点,琼山区法院大法庭右前门打开,两名法警带着陈满,走了进来。陈满上身穿的黑色休闲装,脚上布鞋,看上去都是新的。  
      从门走向被告席,大概五六米,陈满步伐有点快,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便来到了被告席。其间,陈满始终低着头,面无表情,没朝旁听席侧望过一眼。  陈满站在被告席,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旁听席看过去,发现陈满的背驼得有点厉害。旁听席上,陈满一名同学低声说:“真的已经是一个小老头了。再也不是当年留着长发、穿着喇叭裤,很阳光很酷的陈满了。”  
      法槌落下,审判长开始向陈满发问,回答提问时,陈满声音很小,还不时伴着咳嗽声,语速也比较快。  大嫂李宇琪坐正身子探着脑袋望向被告席上的陈满,眼睛里满是泪花闪闪。从陈满进门的那一刻起,大哥大嫂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他的身上。
      在发问讯问环节,刚开始时候,辩护律师易延友向法庭提出能不能让陈满坐下。审判长回答说,会考虑的。法庭辩论中,陈满进行自我辩护时声音哽咽,情绪显得有些激动,提高声音说,“为什么我要申诉,因为我是被冤枉的,我相信正义。” 陈满在做最后陈述时说,“我没有杀人也没有放火,这是不辩的事实。我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 
      庭审在4个半小时后结束,陈满被法警带离法庭时,他朝旁听席望了一眼,像是在寻找谁,但很快又扭过头去,走出了法庭大门。
提交五组新证据或将还原疑案真相  
      庭审进入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环节,除原审判决采信证据外,在庭上,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出具五组新证据。其中包括浙江省高院的再审庭前调查,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讯问陈满的笔录,重要证人的证言证词,浙江省检察院出具的死者钟某法医技术鉴定报告以及陈满在狱中减刑情况记录。
      据参与旁听人员介绍,在法庭质证阶段,庭上出现了一种罕有庭审状况:检方和辩方轮流补充可证明陈满无罪的证据,并对陈满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均提出了质疑和质证。  而在1994年一审之后,检辩双方态度却是截然相反。一审宣判四天之后,即19941113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将一份抗诉书递交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口中院判决显然过轻,并以被告人陈满情节恶劣,而且肆意翻供为由,请求改判陈满死刑。
      在再审法庭上,法警将五组新证据出具给陈满,并一页一页翻给他看。看完,陈满平静地表示,对这五组证据材料没有异议。但是对“一审完了见了父母才开始翻供”陈满表示不认可。为让陈满对一些证据材料更加清楚明白,在说到死者颈部创口时,审判员任更丰用左手示意割脖子的动作,并再次强调颈部的创口。庭审认为,这些证据基本能还原陈满当天及案发前后以及后来两天的活动轨迹,尤其是杀人动机,因欠房租而杀人的动机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易延友认为,这五组新证据,正是这些活动轨迹,恰恰还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特别是杨锡春的证言。易延友说,这些证据也证明陈满不具有杀人性格,证人证言中明确陈满是内敛、温和、内向的人,而不是凶狠狡诈的人。
辩方观点——陈满杀人动机无从谈起律师:另有他人嫌疑更大  
      29日上午,陈满案再审开庭前,辩护律师王万琼特意来到宁屯大厦实地走访,她来到七楼,敲着702703的门。王万琼说,没想到啊,703居然里面有人,别人给她开了门,还让她进去看了,“装修感觉很老旧,但不确定是否是当年陈满装修的,因为住里面的人是租住户。” 
      王万琼在辩护意见中说,本案证据充分证明陈满没有作案时间,案发当天也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两人因为是老乡感情好过别人,也就无从谈起因为欠房租而杀人的杀人动机。  “案卷材料可以反映,当年有其他人的作案嫌疑比陈满要大,但警方忽略了这一点。”另一位辩护律师易延友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庭前会议的情况,浙江省检察院的意见和最高检也是一致的。这么一来,今天下午的庭审出现一种很特殊的现象,就是没有控方。所以,法官已经将我们称为‘检辩双方’,而不是‘控辩双方’了。” 
      易延友说,陈满已经失去自由整整23年了,当年的风华正茂,也有女朋友,如今孑然一身,身体精神和心理上都收到严重创伤,“如果原一审二审能遵循证据裁判的原则,不难得出陈满无罪的结论。”  两位辩护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中都请求法庭宣判陈满无罪并当庭释放。
检方意见——是否刑讯逼供?存疑有罪供述合法?存疑 
        庭审中,检方就陈满的口供、事发前后两天的活动轨迹、私刻公章等问题向陈满进行了讯问,并提出法医做出的关于死者钟某的技术性证据。
        检方认为,不能以杀人放火罪定罪量刑。检方表示,物证丢失,没有客观性证据证实,工作证、带血的白衬衣等重要物证在案件移交审查前已经遗失,作案工具无法认定,不能作为陈满作案的技术性证据。另外,陈满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检方认为陈满时供时翻,八次有罪供述前后矛盾。而且杀人动机也不充分。
        检方表示,主要证据,除有罪供述外,其余证据只能证明钟某被杀、现场被纵火,不能证明陈满有罪,最高检抗诉理由充分,应宣告原审被告人陈满无罪。  针对陈满和辩护律师所言“被刑讯逼供”,检方表示:“刑讯逼供是否存在存疑,有罪供述合法性存疑,但都证据不足。”  检方当庭表示,陈满案值得相关方面总结教训,也要看到司法机关纠错勇气和决心,相信冤案会越来越少,直至不再发生。
        29日下午640分,庭审在进行了4个小时40分钟后,庭审环节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据最高检官方微博证实,当天庭审,法庭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现场参与旁听的人员及媒体共112人。
        15分钟后,庭审继续,审判长当庭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将择日宣判。寻找办案者副局长同事坦言:“那个年代,不太注重程序和证据”  1229日,是陈满失去自由第24个年头的第一天。当陈满再次站在被告席接受再审时,那些年参与陈满案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又去了哪儿?他们又怎么看当年的陈满案?
        1229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获悉,陈满案专案组负责人之一、时任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副局长邵某某已退休,现担任海口市警察协会主席。上午11时许,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海口市警察协会。协会秘书长吴连弟证实,邵某某当年确实是在振东分局任副局长。“那是很多年前的事儿。目前,他已从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位置上退下来,他还担任过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退休后,局里又让他管点事,便当了协会主席。” 提及陈满案,吴连弟表示,“这个事,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当记者大概介绍案情后,吴连弟称,“这个事吧,应该不少。那个年代,不太注重程序和证据。没办法,形势需要嘛。现在,各级办案都注重程序,注重证据了。”
        之后,华西都市报记者辗转获得邵副局长联系方式,拨通了两次,对方予以挂断。  而参与办理陈满案的其他警察、检察官和一审法官,记者未能与其取得联系。这些人如今何在?也暂未得到海南省海口市相关部门的回应。
母亲:铺好床盼儿归  
母亲.jpg 家人.jpg
     因为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此次庭审陈满父母陈元成、王众一没有前往海口,一直在绵竹的家里等候着消息。在等待儿子消息的空当里,王众一又走进家里向阳的那间准备给陈满的小屋,将被子整理了一下,还放了一个热水袋,“海南一年四季都不咋冷,回来怕把他冷到了。”下午650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大嫂李宇琪在庭审现场就哭了,“老妈等不起了,老妈等不起了……”
     晚上710分,和陈满会面结束后,陈忆夫妇给家里打了电话,听了儿子的一席话,夫妇俩显得很平静,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在王众一看来,虽然没有当庭宣判儿子无罪并释放儿子,还是有了好消息,“我们都对这次再审非常满意,并感谢所有人对我们家的关心和帮助。”
死者家属:如果陈满无罪真凶在哪里? 
     1229日晚7点过,记者刚走出琼山区法院大门,就接到死者钟某女儿从广元打来的电话。  当得知检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认定陈满无罪后,钟女士显得有些激动,“当时一审二审都定了,他(陈满)就是杀人放火的凶手,我们也把他当凶手这么多年了,怎么20多年过去了,又要翻案了?” 
     钟女士说,母亲李真绪这几天听说当年的案子要再审要“翻案”,饭都吃不好,觉也睡不好。  当年丈夫钟某遇害后,李真绪去了一趟海南,把丈夫带回老家安葬,单位给了他们一些丧葬费和补偿,共3400元。据钟女士介绍,父亲当年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父亲遇害后,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母亲也因为太伤心而垮了身体,妹妹也因为没有学费辍学了。钟女士说,这次再审没有通知他们,他们也不知道该找哪里去问,“如果陈满无罪,不是凶手,真凶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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