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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23年了,陈满案昭雪何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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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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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了,陈满案昭雪何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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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一般应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法院审理,最高法据此将海南高院终审的本案指令浙江高院再审,无疑也有利于本案的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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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迫近,备受社会尤其法学界关注的陈满案,终于迎来新进展:昨天,浙江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从被抓至今已失去自由23年,也是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蒙冤者的陈满,终于得以和家人团聚。

跟佘祥林案、呼格案、聂树斌案等不同,陈满案是在没有“真凶出现”或者“亡者归来”之机缘的情况下,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纠正的。饶是如此,正义仍来得太迟——23年哪,人生有几个23年?!尽管海南高院院长已向陈满道歉,陈满也表示“不愿纠缠”,可要让“过去昭示未来”,必须复盘个中教训。

得看到,本案二审裁定在1999年,而我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订时即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与疑罪从无相伴行的原则是无罪推定,可该案还是在证据严重不足情形下维持了原死缓判决。还好那么多法律专家、律师和媒体参与到本案申诉中来,有全国人大代表还连续4年将其带到全国“两会”,才有了今日的结果。践行“无罪推定”和冤案昭雪,竟如此之难。

就法院和媒体还原的情形看,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支持陈满有作案时间。不在犯罪现场,没有作案时间,是典型的“一票否决”的无罪理由,这是入门级的常识。相对其他证据不足的案件来讲,宣告无罪最为容易,可该案为何走了最为漫长的道路?而涉事公安机关在侦查中收集到那么多证明陈满没作案时间的证据,为何仍不能阻止追诉的脚步,甚至到审判环节也不能获得无罪宣告?诡谲的是,一审审判长在启动再审程序前,还对媒体信誓旦旦地称“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错误,百分之百不是冤案”,其自信究竟从何而来?

幸亏陈满是活着的,他才等到被昭雪这一天。要知道,此案是通过最高检直接向最高法抗诉的方式来启动再审程序的,这是1979年刑诉法实施以来启用该方式的首例案件,昭雪殊为不易。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一般应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法院审理,最高法据此将海南高院终审的本案指令浙江高院再审,无疑也有利于本案的纠错。

刑诉法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审结,最迟不超过6个月。而本案再审在最高法作出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决定后,在35名律师向浙江高院院长发公开信敦促下,还在8个月后才开庭再审,其中博弈情势之复杂,可见一斑。这让人想到聂树斌案,异地复查都三次延期了,结果至今没有作出。

在浙江张氏叔侄奸杀冤案、念斌案等接连被昭雪的情况下,为什么有些冤案的平反仍然这么艰难?一些陈年积案的再审、复查会有年代久远、证据灭失等客观原因,增加审理的难度。另外,不容忽视的就是,办案责任终身制日趋健全,也意味着一桩冤案平反会牵涉到众多单位和人员,而这恐怕也会令有的地方司法部门消极以对。从目前一些平反冤案追责乏力的情况来看,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语境下,该怎么去加快破除种种阻力,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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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6-2-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以微笑回报关注他的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2-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人员责任重于泰山,社会也该关心其在职提高技能和科学技术侦破设备的装备。给压力和适当减压是相辅相成的。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2-2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屈能伸乃大丈夫也!

发表于 2016-2-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写一部《狱中杂记》了!

发表于 2016-2-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图偶感
        二十三年炼狱过,
        一朝昭雪乐呵呵。
        灿烂笑容何自然,
        开朗胸襟赛佛陀。

发表于 2016-2-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面.jpg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2-2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仍来得太迟——23年哪,人生有几个23年?他本人不纠缠,但是机制不可以不及时反思、修复。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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