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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民情呼吁

[群众呼声] 佳节的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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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9 21:27
阳光问政走进通江,运管所就出了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9 23:14
哪里有电子眼哦,还是高清的哈,谁开的车一目了然,受害者家属一定要找到这些证据,一定要让这肇事逃逸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16-2-10 0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场车祸是天下绝妙的一张讽刺图,开着公家执法车,车上有交通执法醒目大字,车头撞断树干,地上躺着鲜血狂喷的伤者,开执法者的人逃遗。关键是《交通执法》,你们在执法呀!人民在看你们执法,我都说不出心中这种滋味!可悲可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2:28
现在事情是如何解决的?无论如何,希望伤者平安,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3:04
给受害者明确的说法?作为共产党领导的执法部门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3:08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运管执法部门没学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3:10
希望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伤者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3:15
通江交警部门姓向的值班人拒绝此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的询问!态度恶劣!挂掉电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4:39
哎,大过年的发生这种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4:41
将此帖发到腾讯网,凤凰网吧,不然不会有人管的。别去指望通江那些瞎眼耳聋领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5:10
通江协警,执法局,运管都是些土匪,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7:47
一定要严惩驾驶者,太莫人性了,造成受伤者错失救援最佳时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9:03
愿伤者平安!严惩肇事者!!还受害者家属一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19:13
严惩肇事者,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0 20:09
还执法人次。。。。。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2-1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重于泰山,时刻提醒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1 11:42
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1 21:59
有楼主说没有确切证椐证明是酒驾,如果没喝酒撞伤了人逃遗了是轻罪?不管酒驾和非酒驾,撞伤人逃遗者都是重罪!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还有人想为其开脱!要么是犯罪嫌疑人的儿子亲戚,要么是同事!
发表于 2016-2-1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L  人命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2 00:15
听说是运管所长潘某酒后驾驶,是不是真的?若是那就真的骚我们的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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