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经纬》文章 何砚耕 《邛崃市志》 何砚耕(1927~1969),又名何象舟、何通海,云南省盐津县人。出生富户,其父曾任国民党团总、乡长、县参议员等职。何1945 年毕业于云南省立高中,1949年5月后分别在云南大学先修班、重庆重华大学、四川大学读书。在昆明上中学时,受国民党特务杀害李公朴、闻一多事件的教育,逐步认识到国民党统治的腐朽而拥护革命。1948年入川大,与共产党人接触,阅读进步书刊,参加革命活动,6月被接收参加中共外围组织“民协”。1949 年4月国民党大肆逮捕共产党人,中共党组织撤出川大,何被派送到荣县一带开展工作。5月又被派到大邑县山岔乡搞农运。7月经李安澜、裴瑛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8月何砚耕调到邛崃石坡乡,住王用材家,以王的雇工和“兄弟伙”身份为掩护,接替中共党员周弋西开展农运、统战工作,发展壮大党的组织,联络基本群众,组织人民武装,同国民党政权作斗争。石坡地区原有中共党员3人,很快发展到10余人。后党小组扩建支部,何任支部书记。同时,还组织中共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实践社,发展社员20余人,活动范围扩展到大兴、中兴、安顺、三坝等乡以及大邑县出阝江、双河等地。 1949年11月何奉命组建“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崃山支队”,下辖3个区队,12个大队,27个中队,共1500余人枪,何任政治指导员,王用材任司令员。这支队伍先后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阻击国民党胡宗南部的21军于石坡地区,作战七、八次。 1950年1月邛崃发生大规模的土匪暴乱,围攻县城。何随崃山支队奉命进城配合解放军守城作战七天七夜。县城解围后,崃山支队改编为县警卫营,王用材任副营长,何任副教导员。期间,何还率部分游击队员作向导,配合解放军深入大同、西禅(今茶园乡)等山区剿灭残敌。1950年4月调任第六区区长,不久又调任第七区区长。 1952年何砚耕调邛崃县立师范学校,任校长。“反右”后期,于1959年7月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受到开除党籍、撤消职务和降级处分,下放劳动。“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受到冲击,带病远走北京。1969年6月9日病逝于北京医院,终年42岁。 1979年3月中共邛崃县委组织部对何的问题进行复查,在《关于何砚耕问题的复查报告》中明确指出:“何砚耕同志的问题,不属于敌我矛盾性质。原定阶级异己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是不恰当的。”温江地委批复该报告,决定撤销原处分决定,为其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恢复原工资级别。后中共邛崃县委在邛崃师范学校召开师生大会,公开为何砚耕恢复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