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文件规定,我局经过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 胡洪波,男,22岁,大学专科学历,拟聘为眉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外临时人员。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眉山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具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须在公示期内。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人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77265 原标题: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聘用编外人员基本情况的公示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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