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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假记者公安局“监督办案”被识破 涉案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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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名假记者公安局“监督办案”被识破 涉案8万元

假记者又到公安局行骗被识破
  见过骗子,没见过敢进公安局行骗的骗子。近 日,有两名假记者到莲湖警方对民警办案横加指责,被识破后,其同伙还提着礼品来捞人,这下全栽了。 QQ图片20160219091507.png
  手持“公函” 监督警方办案
  这事儿还得从1月28日上午说起。当天,两名自称是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到公安莲湖分局政工科。两人手持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钢印 的工作证,一名男子叫张某某,职务为常务副站长 ;另一年轻男子叫郑某某,职务为编辑部副主任。持红色字样并加盖“急情快报”条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监督办案为由,要求公安莲湖分局领导指示所属的桃园路派出所,将办理非法拘禁案件的证据材料退给当事一方,并对办案民警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函复他们。
  据该局政工科副科长薛喜平介绍,在核查二人身份时,发现该公函中多处错误,工作证也存在明显错误,漏洞百出。张某某说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办案,并要求分局对办案民警进行处理……并称如不尽快处理此事,莲湖分局将承担严重后果责任,他们将向省市领导反映此事。“我们平日里和记者打交道不少,正儿八经的记者都没有这样的……”薛喜平说,针对张某某等人反映的问题,分局迅速展开工作,一是对张某某反映桃园路派出所民警越权办案的问题进行调查;二是对张某某等人所在的西部工作站及真实身份进行核查。
  经调查,派出所在办理非法拘禁案中,将作为 证据的一方强逼另一方写下的条据作为证据附卷,并告知当事双方,经济纠纷应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 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人民法院需要,可以到公 安机关调取相关案卷证据。所以不存在张某某等人 反映的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办案问题。 QQ图片20160219091558.png
  经多部门核实 现场拆穿二人身份
  公安莲湖分局通过省、市宣传部门调查,并通过二人所在的杂志社上海总部联系,杂志社工作人 员明确表示:杂志社没有在任何地方开设工作站, 西部工作站系假冒,目前,在山东、河北等多地也 出现冒充其杂志进行违法犯罪的行径,希望公安机 关给予严惩。
  政工科将此情况迅速向分局胡伟田局长作了汇报,胡局长指示,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工作。
  1月29日下午3时,公安莲湖分局约谈张某某 、郑某某二人,谈话伊始,张某某就提出三点:一是立即将“结算条据”退还纠纷当事一方;二是对桃园路派出所办案民警进行处理;三是将处理结果回函他们存档。该局接待人员对二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了录音录像取证工作,两人说自己与省市甚至中央领导都极为熟识。“其中一个不止一次向我炫耀他所戴的一块手表,说,‘你看,这表盘里都刻着中共中央办公厅,是金表。’”一位接待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此人还说该表是某中央委员在位时制作,专供中央主要领导及省市主要媒体领导使用,特别提出自己佩戴的编号为0003金表、系现任某国家领导人的,不时展示自己的特殊穿戴及多种工作证件……
  当日下午4时,接待人员当面揭穿张某某、郑某某二人的假冒记者的谎言。遂依法对张某某、郑某某两人进行传唤调查。
   QQ图片20160219091657.png 同伙提着礼品来“捞人”也落网
  当晚7时,自称是杂志社西部工作站站长的张某、副站长的董某某来莲湖分局,携带印刷“首长专用”的白皮中华香烟,要求莲湖警方停止对张某 某、郑某某两人的调查工作,并立即释放二人,莲湖警方遂将此二人也依法传唤并展开调查。
  1月30日,办案民警依法对该工作站所登记的 办公地点进行搜查,该工作站向外宣称在省政府大 院里,其实是在省政府旁边的居民区租的房子,在出租屋内,民警查获假冒的检察官、警察制服和一 批假公章、假证件,证件封皮、钢印机及大量的要 求有关部门调查回复的函件。
  2月1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莲湖警方展示的收缴脏物现场看到,茅台酒数瓶、白皮中华烟数条,还有各种中央专供的礼品盒,以及一箱子假冒记者的证件、铭牌……办案民警说,这些都是这伙人找人自制的,专门用来招摇撞骗糊弄人的。
  据民警介绍,经初步审查,张某,今年52岁,陕西延安人,张某某,今年59岁,陕西宝鸡人,董某某,今年53岁,陕西西安人,以及24岁的延安人郑某某,4人均无业,自2015年7月假冒成立了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以来,4人假冒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中国检察出版社西安办事处、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名义,由张某、张某某在外“承接业务”,董某某则采购物品,准备行头用于冒充。郑某某系初入该站,负责起草文件、材料等工作。4人先后在省、市、区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中招摇撞骗。插手经济纠纷、承揽工程、拉托“捞人”,从中收取好处费。
  经警方审查,4人已交代5起案件,涉案金额 8.3万元。目前,4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文 黄利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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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渣,败坏门风,应当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6-2-1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6-2-1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莲湖警方停止对张某 某、郑某某两人的调查工作,并立即释放二人"简直就是荒谬的要求,真正受过教育的记者团队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的。

发表于 2016-2-1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是醉了,这些人不晓得怎么想的,去敲公安
发表于 2016-2-1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们一个个的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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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伙乌合之众而已,想钱想疯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9 11:24
这样的骗子也有,笑死个人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2-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6-2-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叫2比,这就叫,呵呵
发表于 2016-2-2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成功案例,也证明苍蝇不钉无缝的蛋;P这次钉错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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