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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udaoren

[群众呼声] 南部县南隆镇街道办事处无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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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2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站出来说句话,难道老百姓现在办点事就那么难嘛?

发表于 2016-2-19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拿了开发商好处,故意刁难

发表于 2016-2-19 2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狗,过年给它扔骨头的人多,吃上瘾了。所以见人都汪几声。不能放纵这只狗,拖出去打死。

发表于 2016-2-19 2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垃圾,应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9 22:57
这个开骗可是个英雄豪杰。早年当兵开除军籍,当村开部贪污,卖假种子坑农,承包土地骗项目资金,搞传销,劣迹班斑斑,罄竹难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0 10:41
失职

发表于 2016-2-20 1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官只有为国亡,狗官只做亡国奴

发表于 2016-2-2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6-2-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官
发表于 2016-2-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受贿习惯了,你们不给点好处呢能办到事情?
发表于 2016-2-23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开平县上有背景的哈,要不他个龟儿子有那么张扬?要是军区有人,我估计他个龟儿子恨不得把南部县的人有飞机大炮给突突了。

发表于 2016-2-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开放注册了也不行,一看那么多字母马甲都是一个人注册的在装群众,我觉得网监部门可以介入了,诬陷诽谤谣言不都是属于刑事吗?
发表于 2016-2-24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窃以为应该就事论事,如果一味群起而谩骂和人身攻击,很明显就不是有诚意解决问题的感觉。况且社区早有规定,望大家把握好尺度。本人郑重声明:不明白你们说的事,只希望注意网民的素质,不要让别人说麻辣社区的只会骂人。

发表于 2016-2-24 1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蜀风云,看来你对注册这个事也不懂!每一个人发表回复,系统就会给他自动生成一个

发表于 2016-2-24 18: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蜀风云,看来你对注册这个事也不懂!每一个人发表回复,系统就会给他自动生成一个马甲,应该不是一个人在装群众吧?除非这个人闲的没事干!

发表于 2016-2-24 1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诬陷,诽谤,谣言要以事实说话,我们都不能妄加评论!

发表于 2016-2-2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是观岭上筑业委会。大家投诉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李开平同志一事,我在这里作统一回复,请大家不要再在这个事情上评论!      业委会成立,对一个小区来说是新鲜事物,也是关系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情,李开平同志作为街道办事处物业科主管干部,政策熟悉、业务熟练,在指导业委会的成立上严格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执行。观岭上筑业委会成立后,李开平同志对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成员培训、今后业委会所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雕刻工章一事,他也是想按照程序,让业委会成员经过培训后把握政策,在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请全体业主从大局出发,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指责!
      大家知道,我们小区的情况很复杂,遗留问题特别多,如果现在的物业公司继续象现在这样不作为,那么更换物业公司是迟早的事情,更是业委会成立后的当务之急!到时也确实需要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领导们出面指导,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共建美丽和谐小区。
      至于说把开发商前期物业费转入街道办一事,大家知道,《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是业主自治,涉及到的所有费用收支都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李开平同志作为政策的指导者,把握者和执行者,是不可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
      亲爱的业主们,请你们相信,观岭上筑业委会有能力也更有信心带领全体业主共建和谐社区,业委会成员没有任何报酬,我们为业主所做的所有工作都要是无偿的,自愿的和公益性的,我们就是全体业主的服务员。今后我们必须在房管局、街道办和居委会的领导下、指导下开展工作!在他们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们一定会把观岭上筑小区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安定、团结、法治的小区!

发表于 2016-2-2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分之百是一个人在装群众,那么怪,同一天新注册,没有过其它任何帖子的回复,豁哥哥懂不起唆,有真凭实据直接去告撒,来这里乱整逮到了要背时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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