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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_KS1s8

南部颂香府邸小区产权何人维护,求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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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5体育用地5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详见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第63页,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老百姓的住房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公寓房为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
商铺写字楼,为商业房,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
南部县张光全部长:你看看国家政策,颂香府邸开发公司1998年获得土地,2010年至2013年才开发合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03:52
**,买到手也就22年这不是坑人嘛,,希望所有业主联合起来,斗争到底,

发表于 2016-4-25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0 20:15
这个还是要讲道理的,作为业主,要求不多,该拥有多少年就拥有多少年,不要他多一天,也不能少一天,要想政府解决这个事,就要业主们大家都团结一致,不需要怎么闹,道理放在那里,连政府都不能讲道理的话,那就只能坚持到让他们来讲道理,拿着纳税人的钱,请为纳税人办点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30 22:02
顶起来,别让这帖子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6 12:53
现在颂香府邸开发商真不是人,用户使用了房屋内出现问题不管,务业也不管,玻璃严重起雾,本来属自已的小区车辆进出还得收费,他妈的看门狗也不是人,务业费都交了,真ke人。有车的朋友团结起来不交车辆进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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