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约女孩唱歌被其父母阻止,罗江六名年轻人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强行侵入他人住宅。6名“90后”分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八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只能说活该,NOZUONODIE。
近日,罗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6名“90后”分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八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罗某、黄某、郑某、林某6人均在初中毕业后就进入社会。2013年11月8日晚,被告人罗某、黄某邀约未成年人李某唱歌,被李某父母阻止,2人不甘心就此离开,便商量约人教训李某。
第二天凌晨1时许,罗某、黄某邀约其他4人来到李某家,将客厅门踹开后,强行闯入其卧室。李某强烈要求6人离开,几人被驱赶后,又捡起砖头扔向李某,致李某右脚被砸伤。直到附近村民被惊醒赶到,6人才逃离现场。
据了解,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罗江法院审理后认为,6人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强行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考虑到6名被告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以及向被害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对6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