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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隆昌县首批企业获准使用“隆昌酱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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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隆昌县首批企业获准使用“隆昌酱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10号公告,核准四川山乡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天一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隆昌县龙市酿造厂、隆昌县金鹅镇酱园厂、隆昌县天佳食品厂、隆昌县山川镇石头汤食品厂、隆昌县群生酱菜厂、隆昌县桐联食品厂、隆昌县界市张家酱园厂9家酱油生产企业使用“隆昌酱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此次隆昌酱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启用,将对进一步提升“隆昌酱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塑造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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