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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傻小子

[群众呼声] 致 沙溪环卫所——个别员工明火执仗敲诈勒索该不该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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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5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沙溪镇发言人 发表于 2016-2-24 21:32
“傻小子”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沙溪环卫所——个别员工明火执仗敲诈勒索该不该”的问题,我 ...

首先对沙溪镇发言人的回复表示感谢!
关于回复的内容还需继续请教:
第一、请公示《关于征收2015年度环卫费的通知》内容,既然该收费是针对公众,那就该在公共场所公布,比如饭店门口,街道公示栏张贴。
第二、就算你们真的有相关收费文件,你们的收费主体应该是店家,而不是进店的消费者,就像工商、税务人员不可能跑到商场拦截顾客索要收费。
第三、即使该费用应由消费者与店家自行协商缴纳,那么你们工作人员上门应该主动向双方表达这一宗旨,由双方协商。但是你们是直接强行、胁迫消费者支付这一费用。
第四、你们虽然及时回复、但是并没有表达最终的处理意见。本人强烈要求退还你们收取的不当费用。

 楼主| 发表于 2016-2-2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沙溪镇发言人的回复表示感谢!
关于回复的内容还需继续请教:
第一、请公示《关于征收2015年度环卫费的通知》内容,既然该收费是针对公众,那就该在公共场所公布,比如饭店门口,街道公示栏张贴。
第二、就算你们真的有相关收费文件,你们的收费主体应该是店家,而不是进店的消费者,就像工商、税务人员不可能跑到商场拦截顾客索要收费。
第三、即使该费用应由消费者与店家自行协商缴纳,那么你们工作人员上门应该主动向双方表达这一宗旨,由双方协商。但是你们是直接强行、胁迫消费者支付这一费用。
第四、你们虽然及时回复、但是并没有表达最终的处理意见。本人强烈要求退还你们收取的不当费用。

发表于 2016-2-2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6-2-2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的目的是为了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并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而不是为了敷衍了事,走过场。

 楼主| 发表于 2016-2-2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回复的内容还需继续请教:
第一、请公示《关于征收2015年度环卫费的通知》内容,既然该收费是针对公众,那就该在公共场所公布,比如饭店门口,街道公示栏张贴。
第二、就算你们真的有相关收费文件,你们的收费主体应该是店家,而不是进店的消费者,就像工商、税务人员不可能跑到商场拦截顾客索要收费。
第三、即使该费用应由消费者与店家自行协商缴纳,那么你们工作人员上门应该主动向双方表达这一宗旨,由双方协商。但是你们是直接强行、胁迫消费者支付这一费用。
第四、你们虽然及时回复、但是并没有表达最终的处理意见。本人强烈要求退还你们收取的不当费用。


发表于 2016-2-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小子 发表于 2016-2-26 13:15
回复的目的是为了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并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而不是为了敷衍了事,走过场。

为了回复而回复。
回复了就算完成任务了!政府就是这个工作态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6 21:20
首先对这位老乡表示敬佩,敢于披露事情的真相,再次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沙溪街道逐日繁荣,环境卫生也靠大家共同爱护,在收费这一点上,我觉得应该向商家征收此费,因为消费者出来消费是不应该缴纳此费用,所以还请镇上管理此单位的加强管理,将沙溪镇建设得更加温馨更加美好,如果这次吃饭的是外宾,别人怎么看待此问题呢,上述紧个人观点。

发表于 2016-2-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回复确实敷衍了事!既然做错了、就要为你们的错负责。光嘴上说错了、行动上还是一副:你能把我咋样的无赖劲!

发表于 2016-2-2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回复的态度,政府职能部门一贯的流氓、强盗嘴脸一览无余——你能把我咋的?你能把我咋的?你能把我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57.x 发表于 2016-2-26 21:20
首先对这位老乡表示敬佩,敢于披露事情的真相,再次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沙溪街道逐日繁荣,环境卫生也靠大家 ...

任何通过理性、平和表达的观点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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