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翰林苑”小区旁违法建房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城建监察大队接网民反映“翰林苑”小区旁违法建房的信访件后,立即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当事人江生珍、俞晓娇所改建的房屋,位于新宁镇建设社区6组(翰林苑小区旁)。实际修建出资人:易显翠、易礼清、易礼全、俞晓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城建监察大队对当事人发出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并在巡查工作中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多次停工和对施工工具进行了证据保全,目前房屋四楼主体已成型。 网民反映的为什么不拆除该(超面积)违法建筑。 住建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将相关情况报请开江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已批示住建局首先按照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封,并依法处理该违法建筑。然后住建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继续送发相关法律文书,完善法律程序,并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开江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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