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对《打击南江县非正规民办教育和私自收费补习的教师》一帖的回复
“十三五”网友:
2016年2月28日,你在南江论坛发表《打击南江县非正规民办教育和私自收费补习的教师》一帖,反映培训机构、在职教师管理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含文化教育补习机构),应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目前,我县共审批了4所(南江县星海艺术培训学校、戴氏教育南江县分校、南江县紫升教育文化培训中心、南江县川越课外培训学校),同意筹建和待批的有2所(南江县“三圆”教育文化培训中心、南江县仁人教育培训学校),其它的均未向我局申报或达不到审批的基本标准而未能通过审批,属于非法举办的培训班和补习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教师管理相关要求,任何在职教师不得私自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不得变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文化补习活动,一经查处属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师个人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目前,未经审批通过的培训班和补习班,大都条件简陋,师资不达标,安全隐患严重,严重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属非法办学行为。为规范教育秩序,我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对在职教师私自组织补课、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及推介学生买卖生源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制止违规行为,纯正师德师风。
希望各位家长多带领你的孩子,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校外教育和课外活动,通过扩大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来全面提高学业成绩。确有个别文化补习需求的,也要到有办学资质、经我局批准的补习班、培训班提高学习。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及时向我局举报乱办班乱补课和在职教师推介学生买卖生源行为行为,特别是“十三五”网友,如果有证据请与我局联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共同维护教育形象,为孩子健康成长共筑一片蓝天。
举报电话:8225533,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执法股;
8225530,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股;
8211790,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委。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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